关于深圳市科创委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专项项目申请的通知
各位项目申请人: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专项项目申请指南》(附件1)的要求,现就项目申请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内容
紧密围绕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诊疗的关键科学技术问题,开展联合攻关,为新型冠状病毒及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及诊疗提供理论及技术支撑。研究方向包括: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及检测技术,重点支持早期、即时检测技术以及潜伏期监测技术的研发。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治疗策略及药物研发。
(三)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研发。
针对上述研究方向,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择优支持不超过20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800万元,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
二、项目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符合申请指南的申请条件, 如有合作单位的,需签订合作协议书。
2. 项目申请人只能牵头申请1项本专项项目,本专项项目不计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限项范围。
3. 新型冠状病毒属于国家有关“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界定范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下提出申请。
4.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有关规定,提供本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纸质审核证明。
5. 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应严格遵守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三、项目申请事项
1. 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进入“业务申请→市科技创新委→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申报项目→技术攻关重点项目”栏目在线填报申请书,并上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见附件2)、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模板见附件4)等相关材料。
2. 首次申请的项目负责人请与本单位科研秘书联系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方可进行申报。原已获得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账号可以继续使用。
3. 合作协议书(模板见附件5)请于2月13日前在学校合同管理系统提交至科学研究院,经科学研究院、发展规划办审批后,纸质版合作协议书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到校办加盖中山大学·深圳合同专用章。
4. 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按时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提交即可。获得立项资助的纸质申请材料由深圳市科创委另行通知提交时间和方式。
三、申请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2月13日前:合作协议书通过学校合同管理系统提交至科研院审核(注意时间跨度较长)。
2月20日前:主持或参与项目的清单等提交学校盖章。指南中对申请材料的要求:项目负责人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清单(企业提供单位的项目情况)以及与本申请项目有关的研究内容获得其他渠道资助的情况说明(盖单位公章)。
2月22日前:1.申请人员完成申请,提交学校审核;2.学院提交本单位申报项目清单。
1月23-24日:学校审核。
附件:1.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专项项目申请指南
2. 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
3. 科研诚信承诺书
4. 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5. 联合申报项目合作协议书(模版)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