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党务管理系统信息全面核查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工委,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部署要求,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提升基层党建信息化、科学化总体水平,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信息核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核对并修正二级党组织下设党支部情况。请按现有的支部设置情况,在系统上核准及更新,准确填写核实各党支部的支部全称、支部类型、组织属性、组织类别标志、党组织所在单位情况、通讯地址、建立日期、负责人、党组织联系人等。对系统中错误的支部信息进行清除,对设置有误的支部信息进行修正。

        2.核对并修正党员所属党支部名称及党员基本信息。在系统上准确填写核实党员所在党支部信息,核对党员的姓名、学工号、发展阶段、申请入党时间、入党时间、转正时间、个人身份、人员类型、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籍贯、民族、学历、学位、工作时间、工作单位、手机号码等。对党员信息填写错误的进行更正,对党员信息缺漏的进行补全。

        3.核对并修正党组织架构、党组织班子成员信息、换届时间信息,特别是重点核查新调整的或新建立的党组织。各级党组织要准确填写系统中的“党组织信息”和“业务信息”,重点核对、补全、修正:党组织基本情况、领导成员信息、民主评议情况、党内表彰情况、党组织换届情况、党员(代表)大会情况、党课情况、谈心谈话情况、组织生活会情况等。

        4.核查并跟进处理因操作错误产生的问题。各二级党组织和党支部要加强核验,在系统的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因人为操作错误而产生的问题,应逐条列出,形成问题台账并及时跟进处理,如需提供技术支持的,及时联系党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协助解决。

二、工作步骤

        核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各二级党组织书记要把核查工作作为专项任务研究布置,组建包括专职组织员、二级党组织组织委员、党务秘书、党支部书记、党支部组织委员等在内的人员形成核查专班;制定核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于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自查与摸排。各二级党组织组织各党支部按要求进行自查,可通过召开现场会议的方式,登录系统,对逐个支部、逐名党员、逐条信息、逐项操作进行核对和修正。二级党组织核查专班组织抽查和摸排,于2020年11月4日完成。

        第三阶段:全面修正。根据自查和摸排的情况,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整改,认真修正系统上的错误信息、错误操作。如暂时无法修正的,可梳理形成问题台账及时提交党委组织部进行会商解决,于2020年11月11日完成。

        第四阶段:专项督查。组织部将以完整性检查的方式对各二级党组织党务管理系统信息进行全覆盖式的专项督查,于2020年11月16日完成。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系统核查工作任务较重、时间较紧,涉及面广,请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相应工作,要结合实际督促指导党支部和相关负责同志开展信息核查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二级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系统信息核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所对接联系的专职组织员是具体负责人,党务秘书是直接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本支部系统信息核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请相关工作人员要把确保系统信息准确的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高质量完成核查工作。

        (三)做好安全防范。各级党组织在维护系统数据、使用党建数据相关功能时,要在安全网络、专用设备环境下进行操作,确保信息安全。

        (四)严肃监督问责。本次核查工作的相关情况将纳入年底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以及专职组织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不重视、不按要求开展信息核查工作、系统信息存在严重错误的二级党组织,将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 1.党组织和党员信息核查的各字段定义

                 2.党务管理系统核查工作问题台账

 

 

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10月27日

 

 

        (联系人:邓志宏;联系电话:020-84111021;电子邮箱:zzbdangjian@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