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教育强国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引导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贡献力量,2024年,学校决定继续实施重点发展项目“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现就做好 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类别
2024年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拟资助研究生学术论坛、研究生暑期学校(含国际暑期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研究生示范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学位实践课程、研究生全英文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研究生学术创新项目共9类项目。校级和省级两个层次项目同时申请,部分项目类别按照申报限额择优推荐至广东省教育厅,申报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同一项目不重复资助。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具体类别、申报认定条件、名额及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资助计划和申报要求
本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拟采用以培养单位为整体申报进行立项资助的方式(不接受个人申请),各类项目申报建设要点详见附件2。各培养单位需从各项目类型中至多选择5个项目进行打包申报,并按照优先级进行推荐排序,每个培养单位每种项目类型限报1项,研究生学术创新项目限报2项。研究生国际暑期学校和研究生全英文核心课程建设项目不纳入各培养单位整体申报指标限额。经费以培养单位为整体进行划拨,由各培养单位主管领导(一般为院长)担任经费负责人,项目主要负责人为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子项目负责人为实际项目执行人。
三、申报和立项程序
1. 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十四五”规划,结合2024年度重点工作和任务,按照项目申报建设要点内容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和内部遴选,填报《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需进行推荐排序。并按照附件3的顺序填报《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4)。
2. 研究生院根据申请情况组织评审,在名额范围内评选出拟资助项目。部分项目类别按照申报限额择优推荐至广东省教育厅。
3. 广东省教育厅对我校推荐项目进行审核认定,研究生院根据学校评审情况和广东省教育厅审核情况,发布立项通知。
4. 研究生院向学校申请经费划拨事宜。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年度项目执行周期到2024年12月底,项目经费也须在2024年度内执行完毕。资助经费使用和管理要求按照《中山大学重点发展项目评审管理细则》(中大发规〔2023〕1号)和《中山大学研究生业务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大研院〔2021〕85号)执行,学校将在年内适时组织项目经费执行情况检查,对经费执行达不到规定进度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予以统筹管理。
2.材料提交:申请人须于2024年4月29日8:30前将附件3和附件4(将申请书按照封面+申报项目合并成1份文件)可编辑电子版放入同一文件夹命名为:“医学院+申请人姓名+申报项目数量+申报项目名称”,打包压缩提交至邮箱zhanglli35@mail.sysu.edu.cn,纸质材料交医学院1-南105A张老师处。因评审节点限制,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2024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建设要点
3.2024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
4.2024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模板)
5.中山大学重点发展项目评审管理细则
6.中山大学研究生业务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