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张丽丽

全体2025级研究生新生:

现将2025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新生报到

根据学校安排,2025年9月5日为2025级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地点医学园1-南106,请研究生新生做好报到工作。

二、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研究生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通知的有关要求和新生入学指南相关指引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院在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须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原件核验(按顺序摆放):

新生本人、身份证件、录取通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以及新生本人所持的材料与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2、复印件收取(按顺序摆放):

1)前置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应提供本科+硕士原件,硕士提供本科)并签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签名
        2)前置毕业证复印件(博士应提供本科+硕士原件,硕士提供本科)并签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签名
        3)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签名

3、所有研究生新生均须符合录取专业的报考条件,因以下方面在复试录取时因无法核查,入学前须重点审查:

(1)应届本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报到时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3)应届硕士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新生(不含硕博连读和直博生)报到时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在报名或入学考试中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

5、录取手续及程序合乎国家招生规定,录取资格真实、合法合规。

初步审查合格的研究生新生应办理报到手续,可以通过中大企业微信小程序定位自助刷脸报到。研究生新生完成报到手续后,应根据学校体检部门的安排,及时进行体检并留意体检结果;已报到的研究生新生应向培养单位提交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或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以便新生复查和备案。

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新生开放注册时间:2025年9月5日0时至2025年9月8日9时;开放注册期间,已报到、体检合格、已缴费(住宿费、学费)的研究生新生,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将会标记为“已注册”状态。已注册的研究生,可凭校园卡到各校园/校区大学服务中心(USC)自助打印注册标签(具体可打印时间请咨询USC,地址逸仙楼一楼104),贴在研究生证上(请自己前往打印贴上,否则可能影响火车磁条优惠等)。

三、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处理及材料报送

1.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研究生新生,应当在报到日之前通过培养单位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研究生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确认放弃入学资格的情形和程序按《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大研院〔2025〕33号)相关规定执行。

3.学院将于2025年9月10日前将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材料(包括中山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申请理由材料、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或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等)、确认放弃入学资格材料(包括学院确认函、放弃入学资格声明等)、取消入学资格等材料提交研究生院,以便研究生院及时对保留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新生作出相应的处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4.新生入学后的3个月内学院按《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大研院〔2025〕33号)对新生进行复查,重点复查前置学历学位。
      四、研究生新生学籍自查

研究生新生务必在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登陆学信档案网站(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自查本人学籍信息。重点关注录取照片是否本人,出生日期与身份证的出生日期是否一致。如有错误请及时报告,由学院向研究生院相应职能部门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     

          1.自助报到小程序操作指引

          2.研究生请假表

          3.补注册登记表

          4.《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大研院〔2025〕33号)

          5.中山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模板)

          6.放弃入学资格声明(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