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张丽丽 发布日期:2024-08-07

各位导师、研究生: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中大研院〔2021〕82号)规定,院系应为不申请硕博连读资格的2023级硕士研究生及按文件规定应在2024学年秋季学期进行开题报告工作的研究生做好开题报告组织工作,现重申以下要求。

(一)开题报告对象及工作要求

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秋季学期进行,其中直接攻博生在第三学年秋季学期、硕博连读生在博士入学后第一学年秋季学期进行。开题报告与中期考核工作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6个月,不得合并进行。

1)2023级所有博士生(入学方式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的除外);

2)2023级所有硕士生(秋季学期、春季学期获批硕博连读资格的除外);

3)2022级直接攻博的博士生;

4)2024级硕博连读的博士生(即原2022级硕士生,现2024级博士生);

5)获批延期开题后到期及其他情况应开题的研究生。

(二)工作流程

1.研究生开题报告以公开答辩形式进行。开题报告在公开答辩前,须先经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成员组成的审查小组对开题报告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对审核结果签字确认。审核不通过的,不得进入公开答辩环节。

2.研究生开题报告以公开答辩形式进行,由至少3名研究生导师组成答辩专家小组,负责审核研究生开题报告,研究生导师可作为答辩专家小组成员。答辩专家小组就研究生论文选题意义、相关文献掌握程度、研究方法先进性以及论文总体设计科学性给出意见和建议,对开题报告是否通过作出结论。

3.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填写开题报告,经导师、院系审核,完成全部流程。

(三)相关说明

           1. 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重要环节,研究生在进行中期考核前,应首先完成开题报告。

           2.开题报告与中期考核工作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6个月,不得合并进行。

           3. 研究生开题报告未获通过,可在第一次开题3个月后,12个月内重新开题一次,其中期考核时间相应顺延。

           4. 研究生通过中期考核后,在后期培养过程中因故无法按计划实施的,经导师同意后可更换学位论文题目,重新为其组织开题。

5.研究生一般不得延期开题报告,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开题报告者,经导师和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延期,但须明确延期截止时间,从严审慎审批。

6.为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研究生开题报告所有环节应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完成。未缴费、注册的学生不能进行开题报告。

7.应开题研究生应在线下公开答辩前,在与导师及负责组织开题报告工作人员确认后,在平台填写开题报告公开答辩相关信息,其中答辩时间、地点务必准确。平台将自动归集答辩时间、地点信息,在平台公告。届时将有其他学生、导师及学校派出的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前往旁听。

(四)时间安排

        1. 2024年11月8日前,研究生填写并打印医学院研究生开题报告审查表(附件2)、开题报告(附件3),经导师审核并在审查表签字后交医学院105A办公室张老师处。

        2. 2024年11月14日前,学院党委成员组成的审查小组对开题报告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并反馈审核意见。

        3. 2024年12月9日前,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填写开题报告,并上传审查表和开题报告扫描件,经导师、院系审核后,研究生导师组成答辩专家小组,组织开题报告答辩,答辩后完成全部流程。

 

附件:1. 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2. 医学院研究生开题报告审查表

          3. 开题报告模板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4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