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通知
各位项目申请人: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4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1. 资助强度:100-300万元。
2. 资助期限:3年。
三、申请人条件
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四、申报程序
(一)单位推荐
1.组织申报
请以下两类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1)2023年1月1日以后已全职来校工作人员;
(2)尚未全职来校工作人员,包括已通过学校引进程序和正在物色尚未通过学校引进程序的意向申请人。
2.资格审查及单位评议推荐
按《中山大学关于人才项目(奖励)推荐评审程序的规定》(中大人力资源〔2016〕23号)对本单位推荐人选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推荐人选的师德(医德)师风、政治表现、学术水平、学术贡献等进行评议,经本单位师德(医德)考核领导小组、专家组评审、党委会及党政联席会(附属医院院长办公会及党委会)讨论后提出推荐意见。
- 线上填报
本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需登录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并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附件和公正性承诺书等要求的材料。推荐人选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可将意向申请人选信息表发至yaop6@mail.sysu.edu.cn,由学校开通申报账号后,意向申请人即可进行系统填报。
五、提交材料要求
1. 意向人选信息表。提交Excel电子版,此表用于开通账号,可随时提交。
2. 推荐人选汇总表。提交Excel电子版、签字盖章版原件及PDF扫描件。
3. 政治把关与师德审核表。提交签字盖章版原件及PDF扫描件,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政治把关与师德审核表-单位-姓名。
4. 单位评议结果和推荐意见。提交Word电子版、签字盖章版原件及PDF扫描件,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单位评议结果和推荐意见-单位-姓名。
5. 意向性协议。对于尚未入职我校的申请人,提交意向性协议。意向性协议需提交签字盖章版原件及PDF扫描件。
6. 单位承诺函。提交签字盖章版原件及PDF扫描件。
7. 依托单位审查及推荐意见。提交Word电子版、签字盖章版原件及PDF扫描件,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依托单位审查及推荐意见-单位-姓名。
8. 申请书。由申请人在申报系统填报后,下载并提交PDF版本,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申请书-单位-姓名。
请有意向申报的项目申请人于3月1日前告知申报意向,以便办理上述材料审核和盖章(联系人:姚萍,yaop6@mail.sysu.edu.cn),学院汇总推荐人选材料后于3月1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人事处,若之后有新增推荐人选,上述材料可随时补充提交,时间最晚不超过4月5日。
六、联系方式
(一)项目申报咨询、签订意向性工作协议咨询
联系人:姚萍
联系邮箱:yaop6@mail.sysu.edu.cn
(二)申报书内容咨询
联系人:冯漫修
联系邮箱:fengmx@mail.sysu.edu.cn
附件:1.意向人选信息表
2.推荐人选汇总表
3.政治把关与师德审核表
4.单位评议结果和推荐意见
5.意向性协议
6.单位承诺函
7.依托单位审查及推荐意见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