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3年度深圳-新加坡联合研发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教研室、中心:
深圳科创委发布2023年度深圳-新加坡联合研发资助项目申请指南http://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0554739.html。
一、项目介绍
(一)重点支持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合成生物、区块链、细胞与基因、空天技术、脑科学与类脑智能、深地深海、可见光通信与光计算、量子信息等未来产业。
(二)支持强度:单个项目最高资助300万元,且资助金额不超过中方申请单位研发投入资金的50%。
(三)申请条件: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本市或者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市内高校、科研机构等可作为合作单位。申请单位和新加坡合作单位应当同时分别向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新加坡企业发展局进行申报,单方申报无效。
(四)限项要求:同一单位限牵头申请1个项目。获得2021年度、2022年度国家或广东省科技奖励,或属于2022-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目录的企业,同一单位限牵头申请2个项目。2022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超过5亿元的企业,不受上述限项要求限制。
(五)申报时间:5月8日-6月30日。
(六)实施期限:两年。
二、合作协议签订本项目市财政资助经费不允许分配给深圳市外单位。我校参与申报的项目,需签订合作协议(邮件模板),流程如下:
1.申请人在学校合同管理系统填报联合申报协议书(审核时间大约为7个工作日),标题为“联合申报2023年深圳科创委深圳-新加坡联合研发资助项目合作协议书(项目名称)”,合同主体信息与合作协议签订方都应为“中山大学·深圳”,经本学院科研秘书、院领导审批后,流转科研院审核;
(其中我校预算可用邮件附件excel协助计算)
支撑材料请附上:(1)申请书初稿、(2)中山大学境外科研合作项目申报承诺书。
2.学院将合作协议流转至校办,纸质版打印系统定稿份数,由学院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至中山楼110加盖“中山大学·深圳”合同专用章,并将双方盖好章的合作协议书一份原件交至中山楼102。
附件:
1.2023年度深圳-新加坡联合研发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2.联合申报2023年深圳科创委深圳-新加坡联合研发资助项目合作协议书(项目名称)
3.中山大学境外科研合作项目申报承诺书
4.预算填报表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