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为保障相关工作平稳有序过渡,学院现组织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表现优异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国际学生和通过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入学的港澳台学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学校下达我院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为:
(1)确定名额: 博士生(3人),学术学位硕士生(4人),专业学位硕士生(1人)。
(2)竞争名额: 博士生(1人),学术学位硕士生(1人),专业学位硕士生(1人)。
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30000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20000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行差额推荐,最终获奖名单以学校表彰文件为准。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四、评选要求
中山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组织和评审结果审定等工作。在评选工作中应坚持科学教育评价导向,围绕参评研究生思想品行、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所提交的参评成果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2. 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
3. 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
(1)理工科以正式刊出或正式录用通知为准;
(2)医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收录论文可以是清样,也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担保的校样或正式录用通知。
五、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程序为,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中山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党委学生工作部复核并组织专家评审,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请申请者于2026年8月29日14:00前,提交如下材料:
①《中山大学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博士生/专硕/学硕—审批表);
②《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推荐名单》(附件2)(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博士生/专硕/学硕—推荐名单);
③将成绩单1份(2026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博士生/专硕/学硕—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①和③需要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签字后纸质版,②只需要提交电子版。本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有效成果(支撑材料)时间计算至2026年8月29日14:00。申请和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日12:00前,逾期不候。
电子版提交:将上述①②③材料整理成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学号—姓名—博士生/专硕/学硕),上传至云盘:https://pan.sysu.edu.cn/link/AAB00319D54B804E0F820D737B1EB892CA(提取码:1234)。
纸质版提交:将签字后的《中山大学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成绩单、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好后,材料首页右上角写姓名—学号,交至医学园南1—105B郭老师处。
中山医学院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