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根据《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关于开展乡科级以下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等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党校工作安排,学校将举办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培训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全校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重大原则、主要目标、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根本保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把全会精神融入教育强国建设各方面工作,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为中国式现代化与民族复兴贡献教育力量。
2.培训对象及安排
师生党员学习观看网络视频课程并开展研讨。
请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在2026年3月20日前安排2个半天组织师生党员集中学习课程“‘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根本保证”和“‘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课程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骨干教师讲授,通过共产党员网、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网上党校”、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学习。学习后组织研讨交流,做好研讨记录。
有关事项
(一)加强组织管理。请各党支部高度重视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从严管理,确保培训平稳有序、扎实有效。参训学员应严格按要求参加培训,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如因工作或特殊情况不能参训的,请党支部安排集中补课。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不对参训作硬性要求。
(二)务求培训实效。培训工作要防止走形式、走过场,避免简单化、随意化和“低级红”“高级黑”。
医学院党委
2026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