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落实2023年寒假前实验室安全飞行检查整改的通知

发布人:梁敏明

PI实验室:

根据《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保卫处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设备〔2023〕188号),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联合保卫处,组织检查专家组2023年12月28日对医学院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若干问题,详细情况请见附件。

 

需要实验室落实整改的问题请各相关实验室于20241月23日前整改到位,并填写整改报告反馈学院。

关于需要学院提请学校帮助解决的问题,学院将于20241月23日前报请学校帮助解决。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