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科研经费间接绩效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冯漫修


各位老师:

      2023年度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绩效发放工作将启动,本次绩效发放范围为2017年后(含2017)立项、经费到账且执行期满一年的科技计划项目。本着“重贡献、重实效”的分配原则,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依据项目合同书(任务书)、经费预算、项目研究进展报告或项目验收结题情况等,对项目实际研究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流程予以发放。
      科研间接经费绩效主要用于对项目实施做出实际贡献人员的绩效支出,以及科研活动中不能在直接经费中支出的费用可在该项目间接经费比例范围内予以报销。间接绩效发放对象为对项目执行做出实际贡献的人员(一般应为项目组成员和实际参与人员,学生除外),项目负责人的绩效支出原则上占项目负责人统筹部分的40-80%(只有一位科技人员承担的项目除外)。

      发放规则:项目执行一年后根据进展情况开始发放绩效,项目中期检查前绩效支出不能超过50%,项目结题前绩效支出不能超过80%。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暂停发放绩效支出;因项目合同任务未完成而导致项目不能结题或者项目终止等情况者,剩余的绩效不予发放。

      符合发放条件的项目负责人请填写《中山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组间接费用绩效发放方案》(见附件),准备附件佐证材料,于2023年11月22日17:00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纸质版:《中山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组间接费用绩效发放方案》1份,请填写签字后交至深圳校区医学园104A。
      电子版:《中山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组间接费用绩效发放方案》请将带电子签名的word版、附件佐证材料发至医学院科研联系邮箱:yxyky@mail.sysu.edu.cn 。

      附件佐证材料:
      1.有年度执行报告或者中期检查报告的项目需附上报告,已结题项目附上结题报告;
      2.请提供项目合同成员页,发放对象必须为项目组成员(非学生),发放对象为非项目成员还须附上发放人用该项目基金号发表的成果(深圳科创委项目发放对象必须为项目组成员);
      3.请提供项目任务书经费预算页。

    注意事项:

    2022年1月1日后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按《中山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大科研[2021]58号)执行间接费管理,间接费分三部分:学校管理费(入账时已提扣)、学院管理费(入账时由财务处拨至各学院间接经费统一账户)、项目组绩效(入账时直接拨至项目负责人的间接经费账号,负责人可登陆财务系统查询收支明细)。对于该类项目,请负责人按以上流程提交绩效发放方案和附件,学院审核通过后,负责人在财务系统做单发放。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