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 | 基础医学院(深圳)学生组织员
为进一步充实学校党建工作力量,根据《中山大学学生组织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中大党组发〔2017〕26号)和《关于选聘2017—2018年度学生组织员的通知》(党组〔2017〕34号),基础医学院(深圳)直属党支部拟面向全校在读学生党员公开选聘2017—2018年度学生组织员1名。具体选聘启事如下:
一、选聘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政治素质好,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3、熟悉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了解党的组织工作业务,有一定学生工作经验。
4、学习成绩优良,能保证投入一定的时间精力从事组织员工作,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5、工作勤奋,自觉性高,作风严谨扎实,组织纪律观念强,严于律己。
二、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5月18日前,学生申请人填写《中山大学学生组织员聘任(报名)表》,经导师或辅导员审核同意后,交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同意后,交基础医学院(深圳)直属党支部(东校园行政楼B409-4)审核,电子版发送至chqmin@mail.sysu.edu.cn。
2、5月19日前,基础医学院(深圳)直属党支部对报名者进行遴选考察,并确定拟选聘人选。
三、岗位待遇
1、学生组织员的劳务报酬按月发放,具体标准参照学校助理辅导员标准。
2、年度考核优秀者、连续获聘者,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发放证书给予奖励。年度考核不称职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报名表请投递至邮箱
chqmin@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