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年学术骨干校内挂职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冯漫修

各教研室、中心: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青年学术骨干(教师、医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进一步推进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山大学院系机关干部交流挂职实施办法》和《中山大学青年学术骨干校内挂职锻炼工作方案》,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现面向各院系、附属医院开展青年学术骨干校内挂职人选的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职部门及岗位

    青年学术骨干在职能部门的挂职岗位,根据工作实际分批次安排。第一批挂职岗位安排在发展规划部、教务部、研究生院、科学研究院、先进技术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处、人力资源管理处、医学教育处、医院管理处等9个部门。详见《中山大学校内挂职岗位设岗情况表(第一批)》(附件1)。

    二、人选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坚决贯彻落实学校决策部署。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或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事业心、责任感强,师德师风良好。

    (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风优良,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敢于担当,廉洁自律,原则性强。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科、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五)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六)身体健康,具备履职尽责的身体条件、时间和精力。

    (七)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八)符合相关挂职岗位的其他人选资格及专业条件。

    三、人选推荐方式

   学院党委根据挂职岗位和条件,结合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向学校党委推荐符合条件的青年学术骨干,填写《中山大学青年学术骨干校内挂职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中山大学青年学术骨干校内挂职推荐表》(附件3)并签署推荐意见。请符合条件的青年学术骨干积极向学院党委报名自荐。

    请于2025年12月31日17:00前将《汇总表》(附件2)、《推荐表》(附件3)发至党务秘书邮箱fengmx@mail.sysu.edu.cn。

    四、挂职日常管理

    青年学术骨干校内挂职期间的日常管理按照《中山大学院系机关干部交流挂职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

 

    附件:1. 《中山大学校内挂职岗位设岗情况表》(第一批)

              2. 《中山大学青年学术骨干校内挂职推荐人选汇总表》

              3. 《中山大学青年学术骨干校内挂职推荐表》

 

 

中山大学医学院党委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