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设备与实验管理处公众服务平台:开学事项千万条,安全工作第一条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亲爱的同学们,度过了温馨愉快的春节和寒假,告别了可爱的家乡和亲人,欢迎回到学校温暖的怀抱!你是不是急切的要进入实验室,处理你“魂牵梦绕”的科研课题了,别急,老规矩,咱们先来念念实验室安全这本经。

1、进入实验室工作前,必须进行实验室安全培训,通过准入考核,掌握必要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及事故应急处置方法。

2、务必在实验前做好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如需开展过夜实验,请按程序报实验室负责人、学院审批后方可开展。

3、实验操作过程中,认真遵守实验室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规范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禁止单人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开展危险性实验。

4、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制药品、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放射性同位素、特种设备等管理规定,防止危险物品泄漏、失窃以及火灾等事故发生。对各类管制类化学品、放射源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样品要严格落实专柜上锁或双锁规定,做好采购管理、使用审批、登记和废弃物管理。

5、每天实验结束后,关好门窗,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和加热源。

6、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问题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

7、牢固树立“实验室安全人人有责”和“我要安全”的意识。

最后,小编献上安全警示语录一则,祝各位同学实验顺利!

 

实验安全不复杂, 风险评估是前提,

危险物品须管好, 个人防护要做好,

实验废物不乱丢, 水电门窗要关好,

安全知识要掌握, 自查自纠是常态, 

底线红线要记牢, 安全实验我有责.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电话:

南校园    84110552 

北校园    87330649

东校园    39332233

珠海校区  0756-3668111

 

保卫处报警电话:

南校园   84110110 

北校园   87330110 

东校园   39332110 

珠海校区 0756-366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