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级硕士研究生秋季学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张丽丽

各位导师、研究生:

按照《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4级硕士研究生秋季学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申请工作有关要求

拟申请2025学年秋季学期硕博连读资格的2024级硕士研究生须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申请的学生应基本完成硕士必修课程学习,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经学校批准后,方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1. 2024级硕士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医科临床型研究生),所在院系所学专业具有学校批准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及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具备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可申请参加硕博连读资格遴选。

2.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收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参加硕博连读资格遴选,须提供定向就业单位、专项计划主管部门同意该生申请参加我校硕博连读遴选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公函。学校根据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进行严格审批。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后,博士阶段培养类别不得更改。

3. 申请参加此次硕博连读资格遴选的2024级硕士研究生,应基本完成硕士阶段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学习,取得必修课学分后方可申请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

4. 申请人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博士资格考试申请”,打印《中山大学硕博连读资格考试申请表》。相关导师、院系审核通过后,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

5. 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一般不得放弃硕博连读资格。确因特殊原因被批准放弃硕博连读资格的,院系、学校不受理其再次申请硕博连读资格的申请材料。

6. 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将于2026学年秋季学期作为2026级博士研究生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前应基本完成硕博连读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达到有关培养工作要求。

二、院系组织工作

1. 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院系,在已制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且完成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工作后,方可开展硕博连读遴选工作,不具备遴选条件的学科专业,不能进行遴选工作。

院系应按相关文件要求成立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委员会,委员会成员5-7名(不少于3名博导),组长由本学科教授博导担任,成员主要在该学科研究生导师中提名,必要时,可吸收1-2名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可设秘书1名(负责现场记录),助理1名(负责摄像机拍摄等事宜),组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的笔试、面试命题工作,提前将考试要求通知学生。

2. 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原则上在本专业内进行,即攻博专业与硕士专业一般应保持一致。确因学科交叉等原因,需跨专业选拔培养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应向院系提交书面报告,说明跨专业选拔理由及专门培养计划(含申请人科研能力和学科适应能力的评述、研究计划、需补修课程等),经院系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会议研究批准后,申请人须参加博士阶段申请所读专业考试。院系应严格按照博士阶段专业培养要求,从严考核。

博士生导师书面报告、院系公函(或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会议书面审核意见的函(签章))、研究生承诺书及申请人参加博士阶段申请所读专业笔试、面试材料同时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委员会组织硕博连读资格考试笔试命题及面试,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70分及格。

1)笔试:笔试时间3小时,同一学科的笔试试题相同,    

严格监考,全程录音录像。

 2)面试:

①以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每名申请人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分钟。现场须有秘书(工作人员)记录。

②按照学校博士生“申请 - 考核”制招生要求,对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3.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结束后,请各专业考试委员会将以下资料于9月15日17:00前交至医学园1-南105A张老师处:

①《中山大学硕博连读资格考试申请表》(在系统填写后下载)

②《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审核表》(附件1)

③《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笔试试题》(附件2)

④ 学生答卷

⑤《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面试情况及讨论记录表》(附件3)(签名处需亲笔签名)

⑥委员会讨论记录(面试现场记录讨论情况的原始材料,无模板,请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⑦其它材料(如申请跨专业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书面报告、院系公函、研究生承诺书等材料)

⑧录音录像

(一)重申院系在资格遴选工作中笔试、面试环节的几点要求:

1.院系在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遴选工作时,会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各项规定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加强考核与监督。院系领导将对笔试、面试工作进行现场督查。

2.笔试:规范化闭卷考试,严格监考,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小时。

③《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面试情况及讨论记录表》“面试回答问题情况及委员会讨论记录”一栏,对专家提问和学生回答内容及委员会讨论情况根据现场原始记录整理后据实、详细填写,不得过于简略。

④《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面试情况及讨论记录表》主席签名、委员签名、秘书签名须在面试现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

⑤面试现场,须有秘书(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记录,详细记录专家提问和学生回答内容及委员会讨论情况。纸质版原始记录、录音及录像资料,学院须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3.参与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的所有人员,如和学生存在近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公平的情形时,须严格遵循回避原则。

 4.资格遴选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参照《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

(二)奖助金及导师配套经费划扣工作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享受我校研究生奖助金,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奖助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符合奖助金参评资格且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参加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学年动态评审,自获得硕博连读资格正式发文的学期起,其硕士阶段第二学年可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并按博士研究生二等助研金标准享受按月发放的助研金(含导师(培养单位)配套投入)。转入博士阶段后,参加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学年动态评审。

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研究生导师须按学校规定的标准予以配套,配套投入标准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

三、与招生相关工作

2024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与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工作密切相关,请注意:

1. 硕博连读资格生占用院系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跨专业选拔的硕博连读资格生占用申请跨专业选拔博士生导师所属院系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 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导师须是本院系2026年在该专业有招生计划的导师,并公布在2026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之中。学校公布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研究生名单后,研究生原则上不得更换博士生导师。

3. 在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遴选时,要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各项规定的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加强考核与监督。

4. 2025年博士指标目前暂未下达,请留意后续通知。

四、工作进度安排

1.9月1日-9月7日:2024级硕士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申请。

2.9月15日前:组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确定获得秋季学期硕博连读资格学生名单。

3.9月18日前:院系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

4. 学校审批后公布名单。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审核表

2.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笔试试题

3.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面试记录表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