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港澳专项资助计划” 的通知
各位导师及研究生:
为加强和促进与港澳地区知名高校研究生学术交流,2024年学校设置了“港澳专项资助计划”,资助博士生赴港澳一流高校或机构参加1-6个月的合作与交流。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资助我校在读优秀全日制研究生的1-6个月赴港澳一流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合作研究,优先支持基础学科和关键领域的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的合作研究交流。
资助额度按每月6000元人民币(交流按整月进行安排,支持在外的各类生活开支),资助金额按照在港、澳的实际时间核定。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潜力;
2. 获得对方邀请在2024年12月31日前学习的正式邀请函;
3. 申请人在港、澳学习期间须有可行的研究计划,所从事的课题研究须为双方导师(团队)的研究课题;
4. 出访在延长学业期间不在资助范围;
三、审核与执行程序
-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交下列申请材料至学院:
(1)《中山大学研究生港澳专项资助计划申请表》(附件);
(2)导师间合作研究课题证明材料;
(3)港、澳合作导师或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信,须注明到达时间(原则上应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到达),明确出访期限;
(4)在读期间成绩单;
(5)已获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2. 学院审核与推荐:申请人所在学院审核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和材料,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格、学术诚信等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方可推荐,并填好《中山大学研究生港澳专项资助计划申请表》对应意见栏和加盖公章。
3. 研究生院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荐人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组织专家对形式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行面试评审,确定资助名单。
四、推荐和评审时间
请需要申请的研究生在5月8日中午12点将电子版打包压缩发送至zhanglli35@mail.sysu.edu.cn,命名为“姓名-申请港澳专项资助计划”,纸质版提交申请材料至医学园1-南105A张老师处审核,学院审核后将提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在5月下旬安排面试评审工作,并尽快公布资助名单,协助办理资助金的领取工作。
附件:中山大学研究生港澳专项资助计划申请表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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