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PI实验室:
为确保我院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现决定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安排
1. 实验室自查
请各实验室负责人即日起,对照《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重点检查参考要素》(附件1)每周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各实验室应对安全自查情况建立隐患整改台账记录,责任落实到人。
2.学院检查
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专家工作组和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全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学院奖惩制度(附件2)严格落实。 对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进行实名通报,并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由学院党政办公室督导整改落实。
四月份检查安排如下:
4月28日,深圳校区实验室;
4月29日,北校园实验室。
二、检查工作要点
1. 各实验室每周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完成情况;
2. 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与考核情况;
3. 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辐射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实验场所安全、消防安全、基础安全(包含用水用电安全、个体防护等);
4. 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各模块上线和使用情况。
特此通知。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4年4月25日
(联系人:王皓宇,联系电话:0755-2326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