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有组织学科交叉团队项目”的通知
各教研室、中心: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283号)和《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实施细则》(中大科研〔2021〕45号),为面向广东省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发挥好中山大学多学科优势,提升学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能力,2024年度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拟在“学科交叉团队项目”中设立“有组织学科交叉团队项目”,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研究领域
面向粤港澳大湾区未来产业、社会发展战略需求,2024在海洋牧场、低空经济、生物-智能、农村污水治理、灾害应急、医工融合等若干领域,学校具有多学科优势、政府高度关注领域,通过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有组织科研的方式,组建有组织学科交叉团队,精准对接需求,提升科技研发效能,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二)申报条件
1.围绕相关重点领域,牵头实施单位应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一定规模的研究团队,并能主动联合校内相关学科,组建有组织学科交叉团队。
2.团队应主动对接省市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围绕产业及社会重大需求,开展调查研究,凝练相关重点领域核心攻关技术方向及重大科学问题,组织队伍提出中山大学科技支撑方案。
3.团队项目负责人应在4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团队设置项目协调人,协调人应具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团队成员来自不少于3个以上学院。
(二)研究期限、资助额度
每团队资助20万元,研究期限1年。
(三)具体组织形式
按领域以二级单位为主体组织推荐项目,每单位限报一项。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评审会,对申报书进行评审论证,并将对同一领域项目进行整合。
(四)需提交材料
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申报项目汇总清单。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助;同一项目负责人同期只能负责1项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3个项目。
(三)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申报不予受理:
1.申请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目前有在研的学校经费支持的各类科研项目;
3.申请内容与已获得的各类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重复;
4.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所承担科研项目的,或被上级主管部门撤销/终止的;
5.申请人获得博士学位5年(含5年)以上,没有主持过科研项目并且没有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研究论文;
6.违背科研伦理(涉及伦理申报期应有伦理批件)、生物安全、信息安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干细胞临床研究、新一代人工智能等管理要求和其他法律法规的项目(涉及人类遗传资源、干细胞临床研究等项目开展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7.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已获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如有隐瞒,将取消申请资格。
(四)年度拨付经费须按计划使用,当年拨付经费当年使用完毕,逾期未支出部分将于11月底收回学校统筹且不再拨返。
三、申报材料提交
1.申报意向:若有意向申报,请于4月9日16:00前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告知意向,联系邮箱:fengmx@mail.sysu.edu.cn。
2.请申请人仔细阅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附件1)和《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实施细则》(附件2),如实填写申请书(见附件3)。要求:《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材料需合成1个PDF文件,以有“组织学科交叉团队-医学院”命名,并请填写申报项目汇总清单。
3.院内遴选后择优推荐。
4.材料电子版原件和盖章扫描件于2024年4月12日17:00前发送至科研秘书邮箱fengmx@mail.sysu.edu.cn。
纸质盖章件备存,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2.《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管理细则》
3.有组织学科交叉团队项目申请书
4. 有组织学科交叉团队项目汇总清单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