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深圳市医学研究专项资金项目“医学生培养-本科生”(代码:A01)项目申请的通知
各位同学:
学院启动2024年深圳市医学研究专项资金项目“医学生培养-本科生”(代码:A01)项目申请组织工作,现转发《2024年深圳市医学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http://smart.org.cn/project-funding/project/content/post_1127240.html)。
深圳市医学研究专项资金项目中的“医学生培养-本科生”(代码:A01)项目可资助学籍为深圳市依托单位的申请人选择市内外高水平的实验室和指导教师、学籍为深圳市外高等院校的本科生选择深圳市内高水平的实验室和指导教师进行学习与科学训练,资助对象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学生。
一、申请要求
1.资助期限:2025 年 1 月 1 日至申请人拟毕业时间前一年的12 月 31 日止。
2.资助额度:每项 5 万元。
3.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以及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全日制在读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申请人拟毕业时间距项目的起始时间应在 1 年以上。(2024 年的申请人拟毕业时间应在 2026 年 1 月 1 日之后)。
4.申请要求:
(1)申请人选择的指导教师应为具有独立研究能力的科研人员,同时有主持的在研项目。
(2)同一年度同一指导教师只能指导 1 名本科生申请。
(3)申请人必须同时征得学籍所在院校和拟进入实验室管理部门同意,并提供有相关单位签章的同意函。
(4)学籍为深圳市外院校的申请人申请本项目时,其学籍所在院校属于非依托单位,应通过在深圳市的依托单位提交申请,申请人学籍所在的市外院校视为合作单位。
注意:以医学院本科生为例,学籍所在院校为“中山大学”(属于深圳市外院校),如指导教师为医学院本院教师,则依托单位为“中山大学·深圳”(属于深圳市内),学籍所在院校“中山大学”视为合作单位。也可选择其他深圳市内单位的老师作为指导老师,该单位作为项目依托单位。
(5)合作研究单位限 1 个(不含依托单位)。
5.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包括:
(1)申请书(申请书正文包括学习成绩在内的个人简介、拟选择的实验室及指导教师科研方向和研究简介、指导教师承担科研项目的情况、申请资助及选择实验室或指导教师的理由、获资助后在实验室拟开展的学习计划等)。
(2)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申请人学籍所在院校出具的成绩单。
(4)申请人学籍所在院校同意函。(模板请见附件,学院盖章请到深圳校区医学园1-南104A邓老师处审核盖章)
(5)申请人拟进入实验室管理部门同意函。(模板请见附件,学院盖章请到深圳校区医学园1-南104A邓老师处审核盖章)
(6)科研协议:科研协议是由申请人、拟进入实验室指导教师、学籍所在院校和拟进入实验室管理部门共同签署的协议。协议内容应针对申请人制定,对其在实验室学习计划、学习内容、
指导教师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责任与分工、经费使用计划、生物安全保障承诺等进行具体的说明。同时,科研协议应注明如何实现申请人累计在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 3 个月的计划安排。(模板请见附件,学院盖章请到深圳校区医学园1-南104A邓老师处审核盖章)
(7)依托单位及申请人签署的《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办理流程及模板请见附件5,具体伦理批件和生物安全承诺函办理指引详见https://szmed.sysu.edu.cn/zh-hans/article/2547第(二)点)
(8)提供指导教师在依托单位的全职聘用合同及近 12 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二、意向摸查
请有意申报的申请人认真阅读附件1《指南》内容,提前做好准备。于3月28日中午12:00前填写《项目申报意向摸查情况表》(在线表格,链接由各班学委另行通知)。
三、申报计划
1.网上填报: 4月8日一4月23日,登录网址https://grants.smart.org.cn/psnweb/login在线提交申请和已完成各类盖章的附件材料。申请人登录账号开通途径另行通知。
2.学院系统审核:4月24-26日前学院通过系统完成审核并提交(按项目要求审核,附件4供参考)。
3.学校系统审核:4月27-29日。
4.纸质版材料提交:4月29日17:00前,项目负责人提交系统生成的完整纸质申请材料(已有申请人签字及合作单位盖章;申请书承诺页合作单位盖章签字可以提前生成,不用等定稿)统一交至深圳校区医学园1-南104A肖老师处。
5.纸质版材料盖章及寄送:提交学校统一盖章及寄出。
医学院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