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深圳市医学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申请的通知(3月12日更新生物安全承诺办理流程)
各教研室、中心:
深圳市医学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编制了《2023年深圳市医学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http://smart.org.cn/project-funding/project/content/post_1127240.html,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组织动员
1.请申请人认真阅读附件1、2《指南》内容,提前做好准备,如限项要求、深圳社保、深圳纳税、深圳劳动合同、合作单位及协议、正式伦理批件、C01项目的第一申请人等事宜。其中A01项目由教务部组织开展,具体请咨询学院本科教学秘书。
2.请于3月25日前通过问卷https://www.wjx.cn/vm/PmuG7Xu.aspx提交A03-D04共14个类别的项目的申报意向,学院汇总后报科研院。
3.申报宣讲会及经验分享会:3月底左右。
二、正式申报
1.网上填报时间: 4月8日一4月28日,登录网址https://grants.smart.org.cn/psnweb/login,没有登录账号的老师请将姓名、中大邮箱、身份证号、职称等信息发给学院科研秘书以开通账号。
4月21日前请完成首次提交。
4月22日-4月28日,形式审查和修改。4月28日之前学院完成全部项目的审核提交。
2.质量提高会:4月中旬左右。
3.4月29日17:00前,请将系统生成的PDF装订、签好字、合作单位盖好章(申请书承诺页合作单位盖章签字可以提前生成,不用等定稿),一式两份,交至医学院105A,学校统一到南校盖章寄出。
(纸质版附件材料需提供原件,纸质版论文类附件材料只需提交首页及作者信息页,纸质版附件材料需按照系统生成的附件清单顺序排列,并装订至申请书之后。)
三、注意事项
(一)合作单位
项目主要参与者中, 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中山大学·深圳)以外的人员, 参与人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承诺页上加盖单位法人公章(请注意,不是合同章),并签订合作协议。合作研究协议模板见附件4,应当明确规定合作研究题目(需与项目名称一致)、研究内容、任务分工、经费使用方案(明确的经费预算方案)及成果共享形式等。
联合申报合作协议书需在学校合同管理系统https://contract-443.webvpn.sysu.edu.cn/Application/index提交(审核时间大概为7天),标题为“联合申报2024年深圳市医学研究专项资金项目合作协议书”,合同主体信息与合作协议签订方都应为“中山大学·深圳”,合同期限根据项目指南(2025年1月1日开始),选择无范本、不涉及资金收付,合同份数至少5份(合同各方课题组各1份,并请预留纸质版申请书2份、科研院存档1份)。支撑材料附上申请书初稿、学院审核盖章的附件5合作企业关联关系审核表,并在流转意见中写明关联关系结果,经本学院科研秘书、院领导审批后,提交至科学研究院、发展规划办等相关部门审批。审批完成后,将系统流转至校办,打印发规办的合同定稿,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在委托代理人处盖学院院长印,送至广州校区南校园中山楼102加盖“中山大学·深圳”公章,并将双方盖好章的合作协议书及关联关系审核表各一份原件交至科研院。
(二)伦理与生物安全
1.医学及动物伦理证明应为经过伦理委员会审查的正式文件,所列研究题目应与项目的申请题目一致,申请人提供“仅用于项目申报”的伦理证明材料将被视作无效材料。如需办理医学或动物伦理证明,请4月12日17:00前提交申请材料,动物伦理申请材料请发至邮箱chenshn23@mail.sysu.edu.cn,联系人:陈淑娜。请参看流程:https://szmed.sysu.edu.cn/zh-hans/article/372,医学伦理申请材料请发至邮箱jianghh@mail.sysu.edu.cn,联系人:蒋海红。请参看流程:https://szmed.sysu.edu.cn/zh-hans/article/371。
2.全部项目均需办理生物安全材料,其中,医学生培养类项目需填写《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其他类别项目申请均需填写《生物安全保障及数据共享承诺书》 并加盖依托单位的单位法人公章,办理流程请见附件6。 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操作的项目申请,需同时提供具有从事该项研究资质的实验室同意使用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没有模板,需要体现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允许开展的实验、实验室资质等并加盖实验室公章。
本科生和博士生项目,请填写《中山大学申报深圳市医学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校内存档)》(附件1),并经申请人和拟开展实验的实验室所在单位正职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同时填写《深圳市医学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附件2)。
A03-D04项目,请填写《中山大学申报深圳市医学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校内存档)》(附件1),并经申请人和拟开展实验的实验室所在单位正职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同时填写《深圳市医学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生物安全保障及数据共享承诺书>》(附件3)。
请4月12日17:00前将上述申请材料发至邮箱chenshn23@mail.sysu.edu.cn,联系人:陈淑娜。
3.从事临床研究的项目申请, 应符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
(三)经费预算
在经费预算中,无论中山大学作为主持或参与方,科研人员主持或参与的纵向科研项目应参照相关规定比例上限做间接费用预算,以利于学校(含二级单位)为项目组织实施提供保障。间接费用可使用以下链接协助计算:https://fund.iaoe.xyz/?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项目类型选择“省、市级科技研究类项目”。其中,“学校管理费”为间接费用的30%,由学校扣除;“学院管理费”为间接费用的30%,由学院扣除。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