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高水平国内会议”专项的申报通知
各教研室、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科技创新和有组织科研工作高质量内涵式发展,营造浓厚的科研创新氛围,扩大和提升我校学术影响力,迎接百年校庆,现启动2024年度“国内高水平会议”专项申报,以资助各单位主(承)办的高水平国内学术会议,现就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高水平国内会议”专项主要用于资助2024年度校内相关单位主办或作为第一承办单位举办的具有一定规模和学术影响力,有助于提升我校学科声誉的高水平国内学术会议。会议举办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优先资助献礼百年校庆以及学校按照国家发展战略布局、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根据学校科研发展需要自上而下组织并委托相关单位承办的高水平学术会议。
二、资助类别
国内高水平会议分为四类,每个会议视其举办规模和学术影响力分别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第一类:全国性高端学术论坛。本类别应为全国性的高端学术会议,可由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或中国科协及其直管的一级或二级学会/协会主办,中山大学相关单位承办,或联合主办,可为年度系列性学术会议。会期不少于2天,应有不少于20家国内相关领域的前列单位代表参会,不少于5个大会主旨报告,外单位学者报告数量不少于20个,其中一半以上来自省外单位学者。
第二类:区域性大型学术会议。本类别应为区域性大型学术会议,可由省级主管部门或省科协及其直管的一级或二级学会/协会主办,中山大学相关单位承办,或联合主办,可为年度系列性学术会议。会期不少于1天,应有10家以上区域相关领域的前列单位参会,不少于3个大会主旨报告,外单位报告数不少于10个。
第三类:青年教师托举专项。本类别为由我校相关单位主办、旨在展示我校青年教师风采的学术会议,需邀请不少于5位本学科领域的权威校外专家参会,会议报告以我校有较好科研潜力的青年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下)为主,以进一步提升我校青年学者的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
第四类:学术沙龙。本类别为中山大学相关单位主办的围绕某一前沿领域或核心技术的小范围高层次学术研讨会,校外专家不少于3人,原则上为全国知名专家或有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CEO、高管、技术总工等行业精英。
三、经费开支范围
“高水平学术会议”专项经费严格按照国家或各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中山大学重点发展项目管理细则》(中大发规〔2021〕22号)、《中山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2024年修正)》(中大财务〔2024〕3号)、《中山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中大财务〔2023〕8号)、《中山大学项目评审费、讲座报告费发放管理细则》(中大财务〔2022〕6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开支。可开支会议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
项目开展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时单独列示,经批准后按计划开支。会议类经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分摊学校公共管理和运行费用,不得偿还学校债务,不得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不得用于开支与会议无关的其他支出。
四、相关材料提交
1. 申请会议请填写《中山大学高水平国内会议专项资助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主(承)办会议的有关佐证材料(背景资料、主要报告人简介、会议通知、会议议程等)。要求:《申请表》和佐证材料需合成1个PDF文件,以“会议类别-负责人姓名-申报单位-申报类别”方式命名,如“国内会议-张X-XX学院-二类会议”,请填写《高水平国内会议申请汇总表》(附件2)excel文件。请将以上材料于3月15日前发至学院科研秘书邮箱fengmx@mail.sysu.edu.cn。
2. 限项原则:对于前两类会议同一申报单位每年度建议资助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3项;每个单位每年度所有类别会议资助不超过5项。学院组织遴选后,将于2024年3月22日前将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科研院联系人邮箱xialei9@mail.sysu.edu.cn。
3. 为加强宣传、扩大会议影响力,受到资助的项目应在会议举办前一周提交预告海报或宣传推送,会议结束后三天内提交新闻稿件。
4. 受到资助的项目应在会议结束一个月内提交项目总结报告,报告提纲参考附件3。
附件:1. 《中山大学高水平国内会议专项资助申请表》
2. 《高水平国内会议申请汇总表》
3. 会议专项总结报告提纲
4. 举办会议各类材料提交要求一览表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