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学科交叉会议”项目的申报通知

发布人:冯漫修 发布日期:2024-02-05

各教研室、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学科交叉融合,迎接百年校庆,推动学校事业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心怀“国之大者”,以学科交叉融合服务国家重要战略需求、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学校设立“学科交叉会议”专项,以资助各单位主(承)办高水平学科交叉会议。现就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学科交叉会议”专项主要用于资助校内相关单位主办或作为第一承办单位举办的具有一定规模和学术影响力,有助于提升我校学科交叉氛围及学术声誉的高端学术会议,会议举办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鼓励跨学科门类、跨学院、跨学部交叉合作,突出学科交叉融合创新。优先考虑献礼百年校庆、符合国家“四个面向”要求的主题,或涉及“卡脖子”关键技术研讨、阐释或助力中央重大决策指示的会议,以及学校按照国家发展战略布局、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根据学校科研发展需要自上而下组织并委托相关单位承办的学科交叉会议。

二、资助类别

二级单位申报的会议,根据会议类别给予经费支持,原则上不超过各类会议资助标准。

一类会议:指涉及三个以上一级学科领域内容且跨学科门类/学院/学部,参会人数100人以上。

二类会议:指涉及两个一级学科领域内容且跨学科门类/学院/学部,参会人数50人以上。

三类会议:指跨学科门类领域内容,参会人数30人以上。

四类会议:指支持青年科研人员为促进学科交叉融合与学术创新通过沙龙形式展开学术交流及研讨,参会人数15人以上。

三、经费开支范围

“学科交叉会议”专项经费严格按照国家或各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中山大学重点发展项目管理细则》(中大发规〔2021〕22号)《中山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2024年修正)》(中大财务〔2024〕3号)、《中山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中大财务〔2023〕8号)、《中山大学项目评审费、讲座报告费发放管理细则》(中大财务〔2022〕6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开支。可开支会议费、会议代表差旅费、参会专家劳务报酬、会务工作人员劳务报酬、会议论文集出版费或制作费等。特殊情况,如需列支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相关支出,应在项目申请时单独列出,经审核批准后予以列支。

中山大学学科交叉会议项目经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分摊学校公共管理和运行费用,不得偿还学校债务,不得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不得用于开支与会议无关的其他支出。

四、申报材料提交

1. 申请学科交叉会议请填写《中山大学学科交叉会议专项资助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主办会议的有关佐证材料(会议通知、背景资料等)。《申请表》和佐证材料需合成1个PDF文件,以“会议类别-负责人姓名-申报单位-申报类别”方式命名,如“学科交叉会议-张X-XX学院-二类会议”,请填写《学科交叉会议申请汇总表》(附件2)excel文件。请将以上材料于3月8日前发至学院科研秘书邮箱fengmx@mail.sysu.edu.cn。

2. 学院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后,将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科研院联系人邮箱xialei9@mail.sysu.edu.cn。

3. 为加强宣传、扩大会议影响力,受到资助的项目应在会议举办前一周提交预告海报,会议结束后三天内提交高质量照片及宣传稿件。

4. 受到资助的项目应在会议结束一个月内提交项目总结报告,报告提纲参考附件3。

 

 

附件:1. 《中山大学学科交叉会议专项资助申请表》

           2. 《学科交叉会议申请汇总表》

           3. 会议专项总结报告提纲

           4. 举办会议各类材料提交要求一览表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