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级硕士研究生2023学年春季学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导师、研究生:
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中大研院〔2021〕82号)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2级硕士研究生2023学年春季学期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类别
研究生(含硕士生、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春季学期进行,其中直接攻博生在第三学年春季学期、硕博连读生在博士入学后第一学年春季学期进行。
1. 2022级博士生(入学方式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的除外);
2. 2022级硕士生(秋季学期、春季学期获批硕博连读资格的除外);
3. 2021级入学方式为直接攻博的博士生;
4. 2023级入学方式为硕博连读的博士生;
5. 获批延期中期考核到期及以往其他应考核未考核的研究生。
(二)系统开通时间
2024年3月26日-7月12日,请在该时间段内完成中期考核的所有环节,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交中期考核并请导师在系统完成审核。
(三)考核要求
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规定,研究生中期考核的考核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遵守学术规范及学术诚信情况;课程学习成绩、学业完成情况及科研能力考察;开题后,科研及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情况。
中期考核以答辩的形式进行。答辩考核小组成员提问,研究生答辩。硕士生考核时间(含汇报及答辩)一般不少于15分钟;博士生考核时间(含汇报及答辩)一般不少于40分钟。答辩考核小组由3-5名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参加考核的研究生的导师可以作为小组成员,其中,博士生答辩考核小组成员应由博士生导师组成。开题报告与中期考核工作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6个月,不得合并进行。
(四)注意事项
1. 导师应高度重视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把中期考核作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按照学校要求严格考核,做好做实。切忌考核形式化、走过场。
应切实发挥中期考核等培养工作关键节点的考核筛查作用,完善考核程序,丰富考核方式,提高考核工作科学性和有效性,积极稳妥做好研究生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分流工作。
2. 研究生一般不得延期中期考核,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中期考核者,经导师和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延期,但须明确延期截止时间,从严审慎审批。
除因重新开题、休学、出国交流等原因,申请推迟中期考核的,研究生一般不得延期中期考核。在达到学校规定的中期考核时间节点时,研究生无论开题与否,都应开展中期考核。申请延期考核的学生本人须明确推迟时间,经导师同意,培养单位中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申请推迟中期考核,但中期考核须在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完成。学院根据研究生培养实际,细致研判、区分应考核研究生在学习态度、科研能力、研究课题难度与工作量等方面的不同情况,统筹考虑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的6个月间隔期要求,按文件规定程序严格、审慎审批研究生推迟中期考核申请。
3. 为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所有环节应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完成。未缴费、注册的学生不能进行中期考核。
应考核研究生应在线下考核答辩前,在与导师确认无误后,在平台填写考核答辩相关信息,其中答辩时间、地点务必准确。平台将自动归集答辩时间、地点信息,在平台公告。届时将有其他学生、导师及学校派出的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前往旁听。
线下公开考核答辩前,研究生未按要求及时在平台登记考核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的,学生须提交有导师签署意见的《情况说明》到105A,由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补登记相关信息。未及时填写或填写信息有误的,培养单位对相关研究生、人员做出批评教育。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