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深圳市科创委2024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冯漫修

各教研室、中心: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4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附件1)(http://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1073121.html)的要求,现就项目申请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国际科技合作自主合作项目、活动交流项目、人员交流项目资助。

重点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20个产业集群);合成生物、空天技术、光载信息、具身智能机器人、细胞与基因、脑科学与脑健康、深地深海、量子信息八大未来产业。

重点支持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弥补我市产业链缺失环节的技术合作项目,鼓励我市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与外国先进科研机构进行前瞻性研究合作,组织举办前沿技术交流活动,促进科研人员的国际交流和往来。

二、支持强度与方式

(一)支持强度

1.自主合作项目。资助比例不超过中方研发投入资金的50%,最高资助100万元(即至少提供与政府资助等额的配套出资);

2.活动交流项目。资助比例不超过审计后实际发生合理费用的50%,最高资助100万元;

3.人员交流项目。资助比例不超过审计后实际发生合理费用的50%,最高资助100万元。

(二)支持方式

自主合作项目采用事前资助方式,活动交流项目和人员交流项目采用事后补助方式。

三、申报条件与限项要求

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请单位全时在职人员(需提供深圳劳动合同,无深圳合同的需提供人事处出具的含“深圳校区”四个字的在职证明)。

(一)自主合作项目

1.项目申请应至少有一家国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

2.申请单位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在合作研发中的贡献和分工,包括技术、人力、设备、资金等,合作研发的成果由合作方共有。

(二)活动交流项目

1.申请单位应当是交流活动的主办方或者承办方;

2.在本市举办的交流活动预算按照财政部《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5〕371号)编制和执行;

举办国际会议的,会议应当在本市举办,按程序通过市外事部门或者主办方外事主管部门完成报批、备案手续,参加人数100人以上,其中外宾人数30人以上;

承担市政府及其部门在深圳或国外举办的大型科技合作交流推介会、科技合作项目对接会的,应当获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或者批复。

3.活动交流须在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举办。

4.交流活动已获得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资助。

(三)人员交流项目

1.应邀外国专家学者应当获得博士学位或者同等于国内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

2.外国专家学者为申请单位非兼职或者全职人员。

3.人员交流活动须在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举办。

外国专家学者来深交流相关费用已在国家、省和市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项目中支出的,不再重复资助。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以往市级科技计划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厅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在项目可行性报告中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均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和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

(三)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未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验收不通过名单。

(四)项目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临床研究、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提供伦理审查委员会意见。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申报不予受理

1.申请人有违反师德师风、学术不端行为和近3年内有行政处罚记录或在处分有效期内;

2.申请内容与已获得各类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重复;

3.近3-5年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所承担科研项目的,或被上级主管部门撤销/终止的(包括学校各类资金既往支持项目);

4.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已获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如有隐瞒,将取消申请资格;

5.违背科研伦理(涉及伦理申报期应有伦理批件)、生物安全、信息安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干细胞临床研究、新一代人工智能等管理要求和其他法律法规的项目(涉及人类遗传资源、干细胞临床研究等项目开展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五、申请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月8日-1月11日

请于2024年1月8日前将申请意向告知学院科研秘书。

1月11日前,到中山楼102办理以下材料的盖章,然后扫描上传至系统附件: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附件8)、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10)、廉洁告知书(附件11),双面打印,项目负责人签好字,“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请勿签名。

2月5日前

2.学院完成审核,提交至“待上传签字盖章扫描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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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6日 

学校审核

2月7日

学校审核通过的,下载已提交项目的签字盖章页(请不要打印申请书,页码是不一样的),项目组成员签好字,到中山楼102办理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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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 12:00前

申请人员/学院上传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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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逾期申报网将自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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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

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按申报时间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提交。获得立项资助的纸质申请材料由深圳市科创委另行通知提交时间和方式,请申请人务必保留好申报材料原件。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