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冯漫修 发布日期:2023-11-26

各教研室、中心: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283号)和《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实施细则》(中大科研〔2021〕45号),2024年度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拟设立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重点领域项目和青年教师培育项目等,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申报要求

    (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

    2024年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根据培育目标设置基础科学中心培育项目、创新群体培育项目、卓越人才培育项目和青年拔尖人才培育项目。

  1. 申报条件

    此类项目的申请人应有竞争国家级人才项目的潜力,从事基础研究的申请人原则上要求有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在国外有主持同等层次项目的经历。

(1)基础科学中心培育项目

    申请人原则上应为我校在编在岗、具有高级职称的资深学者,理工医农科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成员平均年龄未超50周岁、最大年龄未超55周岁的中心优先资助。基础科学中心培育项目旨在集中和整合优势科研资源,瞄准国际科学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靠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吸引和凝聚优秀科技人才,着力推动学科深度交叉融合,致力科学前沿突破,产出一批国际领先水平的原创成果,抢占国际科学发展的制高点,形成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学术高地。

    (2)创新群体培育项目

    申请人原则上应为我校在编在岗、具有高级职称的资深学者,理工医农科年龄在53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主要支持科研工作已取得卓越成绩的优秀学术带头人,以“四个面向”为指导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攻坚克难,培养和造就在国际科学前沿具有影响力的创新研究团队。经过培育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竞争更高层次国家级人才项目的能力。

    (3)卓越人才培育项目

    申请人原则上应为我校在编在岗、具有高级职称的青年教师,理工医农科男性年龄在43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6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主要支持科研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学术骨干,以“四个面向”为指导开展创新研究,培养有望进入世界学术前沿、取得突破性研究进展的优秀学术带头人。经过培育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竞争高层次国家级人才项目的能力。

    (4)青年拔尖人才培育项目

    申请人原则上应为我校在编在岗、具有高级职称的青年教师,理工医农科年龄男性在36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在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主要支持科研工作已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学者,以“四个面向”为指导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人才快速成长,培养有望进入世界学术前沿、取得重要研究进展的优秀学术骨干。经过培育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竞争国家级人才项目的能力。

    2.研究期限、资助额度

    基础科学中心培育项目和创新群体培育项目研究期限3年,拟资助金额90万元/项。卓越人才培育项目研究期限3年,拟资助经费70万元/项(数学学科60万元/项)。青年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研究期限2年,拟资助经费40万元/项(数学学科32万元/项)。学校将对项目进行年度考核,考核通过者方可继续获得下一年度资助。

    3. 项目组织形式

    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由符合条件的教师自由申报,学院对申报人的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和评选,按成熟程度排序推荐到科学研究院。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入库项目,后续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及排序确定出库项目

    4. 需提交材料

    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项目汇总清单(电子版)。

    理工医农科申请书中的“申请代码”请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代码表填写。

    (二)重点领域项目

    2023年度重点项目为学科交叉团队项目。

    学科交叉团队项目

    为打破学科壁垒,推动科技创新,集成优势资源,推动学科交叉融合,汇聚和培养高水平人才,拟面向国际学术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设立学科交叉团队项目。

    (1)申报条件

    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以“四个面向”为指导设立学科交叉团队项目,支持我校在编在岗、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已独立完成过国家级面上项目,且具备承担国家重大重点任务潜力的青年教师跨学科组建团队,开展深度学科交叉融合的研究。优先资助申报过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项目内容应至少为数理、化学、地球、生命、医学、工材、信息、管理中的2个大类学科交叉,例如医工结合(项目团队需至少跨2个学科门类,包含2个二级单位)。拟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量子科技、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碳达峰与碳中和、材料仪器、精密制造、区块链等前沿领域和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的相关团队。

    (2)研究期限、资助额度

    本类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单项拟资助50万元,分三年下拨。学校将对项目进行年度考核,考核通过者方可继续获得下一年度经费资助。

    (3)具体组织形式

    本类项目由我校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理工医科实体校内科研机构以及二级单位限额推荐,每个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理工医科实体校内科研机构可推荐3个项目团队,每个二级单位可推荐1个项目团队,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入库项目,后续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及排序确定出库项目。

    (4)需提交材料

    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项目汇总清单(电子版)。

    (三)其他项目

    2024年度青年教师培育项目等其他类别项目的申报安排另行通知。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助;同一项目负责人同期只能负责1项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3个项目。

    (三)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申报不予受理:

    1. 申请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 目前有在研的学校经费支持的各类科研项目;

    3. 申请内容与已获得的各类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重复;

    4. 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所承担科研项目的,或被上级主管部门撤销/终止的;

    5. 申请人获得博士学位5年(含5年)以上,没有主持过科研项目并且没有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研究论文;

    6.违背科研伦理(涉及伦理申报期应有伦理批件)、生物安全、信息安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干细胞临床研究、新一代人工智能等管理要求和其他法律法规的项目(涉及人类遗传资源、干细胞临床研究等项目开展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7.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已获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如有隐瞒,将取消申请资格。

    (四)立项项目按年度下拨经费,通过年度考核的次年滚动支持;如未通过年度考核,项目将被终止,停拨剩余经费。年度拨付经费须按计划使用,当年拨付经费当年使用完毕,逾期未支出部分将于11月底收回学校统筹且不再拨返。

    三、时间安排

    1. 请于2023年12月1日前将申报意向告知学院科研秘书。

    2.请各申请人仔细阅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附件1)和《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实施细则》(附件2),如实填写申请书(各类别申请书模板及需要提交的材料见附件3-4)。

    请于2023年12月10日17:00前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申报项目汇总清单电子版发到科研秘书邮箱fengmx@mail.sysu.edu.cn,申请书为word文件(附电子签名),附件请整合为1个PDF文件,邮件请以“项目类别-所属学科-负责人姓名”方式命名,如“卓越人才-数理-李XX”“学科交叉-生命-王X”,学院审核并组织遴选。请12月16日17:00前将申请书及附件纸质版一式一份交105A,申请书电子版若有更新,最迟请12月16日17:00前发送到科研秘书邮箱。

    3.学院按照要求对各类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核实内容无误,经院内遴选后择优、排序推荐,于12月18日前报送科研院。

 

 

    附件: 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2.《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管理细则》

    3. 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及汇总清单

    4. 学科交叉团队项目申请书及汇总清单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