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深圳市第五届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研室、中心:
学校近日收到《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深圳市第五届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有关申报工作。基本要求如下:
1.申报单位:我校深圳校区所属学院和附属医院。
2.申报类别:普通高等教育。
3.成果要求:曾获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成果应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或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二等奖);已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获奖成果不重复申报。
4.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通知。
5.提交材料清单(均需提交纸质版+电子扫描版):
(1)深圳市第五届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
(2)相关附件(成果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等)(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五份 + 电子版);
(3)二级单位政审意见(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
(4)深圳市第五届教学成果奖报送汇总表(电子版)。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1-3项)须经申报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专著可只扫描封面、版权页和目录页);所有材料总容量不超过500M,存入U盘提交。
6.提交材料:
(1)时间:
2023年11月18日前,请将申报意向告知学院研究生秘书。
2023年11月25日前,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到学院科研秘书邮箱fengmx@mail.sysu.edu.cn,文件名:培养单位-申报成果名称-成果第一完成人姓名;
(2)2023年12月5日前,提交正式上报材料,提交地点:广州校区南校园研究生院培养与质量管理处106办公室。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