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深圳市科创委2023-2024年度深港联合资助项目(深港澳科技计划A类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冯漫修

各教研室、中心: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3-2024年度深港联合资助项目(深港澳科技计划A类项目)(附件1)的通知”(http://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0949747.html)的要求,现就项目申请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深港两地申请单位就同一合作项目分别向本地科技部门递交申请,通过两地联合评审立项后,由两地科技部门分别给予资助。

重点支持领域: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信息安全、5G、量子信息、第三代半导体、医药生物技术及现代化中药、人口健康技术、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农业生物育种、石墨烯材料、先进电子信息材料、显示材料、新能源材料、高性能高分子材料、氢能和燃料电池、机器人与智能装备、智能无人系统、增材制造、激光制造、数字创意、区块链、可见光通信与光计算等。

二、支持强度与方式

实施期限为2年。

事前资助方式,单个项目最高资助300万元。

三、申报条件与限项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请单位全时在职人员(需提供深圳劳动合同,无深圳合同的需提供人事处出具的含“深圳校区”四个字的在职证明)。

2. 香港合作单位应当是香港公营科研机构(包括所有受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院校、根据《专上学院条例》(第320章)注册的自资本地学位颁授院校、香港生产力促进局、职业训练局、制衣业训练局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或创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研发中心(即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纺织及成衣研发中心、资讯及通讯技术研发中心、物流及供应链多元技术研发中心、纳米及先进材料研发院)。

3.申请单位已与香港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技术、人力、设备、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归属等权利义务,共同开展研究活动。

4.深方和港方单位分别向各自科技部门进行申请,单方申请无效。(香港科创署:https://www.itf.gov.hk/sc/funding-programmes/supporting-research/tcfs/index.html

(二)限项要求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承担或参与的深圳市深港澳科技计划或“深港创新圈”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在研是指项目立项至项目验收期间)。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以往市级科技计划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厅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在项目可行性报告中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均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和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

(三)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未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验收不通过名单。

(四)项目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临床研究、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提供伦理审查委员会意见。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申报不予受理

1.申请人有违反师德师风、学术不端行为和近3年内有行政处罚记录或在处分有效期内;

2.申请内容与已获得各类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重复;

3.近3-5年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所承担科研项目的,或被上级主管部门撤销/终止的(包括学校各类资金既往支持项目);

4.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已获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如有隐瞒,将取消申请资格;

5.违背科研伦理(涉及伦理申报期应有伦理批件)、生物安全、信息安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干细胞临床研究、新一代人工智能等管理要求和其他法律法规的项目(涉及人类遗传资源、干细胞临床研究等项目开展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五、申请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月8日前

1.请于2024年1月1日前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告知申报意向。

学院统一到中山楼102办理以下材料的盖章,然后扫描上传至系统附件。

(1)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5):双面打印。“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盖校长章。

2.学院完成审核,提交至“待上传签字盖章扫描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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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10日 

学校审核

1月11日

学校审核通过的,学院下载已提交项目的签字盖章页(请不要打印申请书,页码是不一样的),项目组成员签好字,以学院为单位到中山楼102办理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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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 12:00前

申请人员/学院上传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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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逾期申报网将自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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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

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按申报时间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提交。获得立项资助的纸质申请材料由深圳市科创委另行通知提交时间和方式,请申请人务必保留好申报材料原件。

 

六、申请书填写指引

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选择“个人登录”, 进入“经办企业账户”,进入“业务申请→市科技创新委→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申报项目”栏目在线填报申请书。

首次登录的项目负责人请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开通账户。

形式审查要点请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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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组)基本情况

1.起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最后以合同书为准)开始

2.项目总参与人数应为全职人员,不含在培学生。

3.项目组五位主要成员可以不填满。只要是深圳校区学院全职人员(无论是否有中山大学·深圳劳动合同或深圳社保),单位请填写“中山大学·深圳”,不用具体到学院。

4.承担工作量的计量单位是“月/年”。

5.项目组主要成员中如有主持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申报单位(中山大学非深圳校区学院、中山大学附属医院也算作合作单位)。如有合作单位,应注意以下事项:

(1)合作申报单位最多2个。

(2)申请单位资金分配比例不少于各合作单位的平均分配比例。合作单位为深圳市外单位的,不参与分配财政资助资金。如我校为参与单位,市财政资金经费分配不能为0。

(3)协议书中应明确双方研究内容分工、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相关内容。其中,项目研究中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第一署名单位应为申请单位(中山大学·深圳)。

(4)双方需签订联合申报合作协议书(附件6),并在学校合同管理系统https://contract-443.webvpn.sysu.edu.cn/Application/index提交(审核时间大概为10天),标题为“联合申报2023-2024年度深港联合资助项目(深港澳科技计划A类项目)合作协议书”,合同主体信息与合作协议签订方都应为“中山大学·深圳”,合同期限为2年(2024年4月1日开始),选择无范本、不涉及资金收付。

支撑材料附上申请书初稿、学院审核盖章的合作企业关联关系审核表(附件7)、中山大学境外科研合作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10),并在流转意见中写明关联关系结果,经本学院科研秘书、院领导审批后,提交至科学研究院、发展规划办、国际处等相关部门审批。审批完成后,将系统流转至校办,打印发规办的合同定稿,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在委托代理人处盖学院院长印,送至校办加盖“中山大学·深圳”合同专用章,并将双方盖好章的合作协议书及关联关系审核表各一份原件交至科研院。

申报系统申请书附件上传的扫描件需是双方盖好章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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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预期目标

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地填写项目内容和预期成果指标等,不得虚构和夸大(验收标准可参考下表)。项目一经立项,申报的承诺、任务、目标、验收成果、经费预算和项目实施期限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合同书对应内容,不予修改调整。技术指标应尽可能量化、可被检测。表格和下方具体文字描述有关论文、专利等数字指标需要核对,立项时取两者最高值。

专著是指学术著作,并非软件著作权。

一般来说,论文总数=SCI检索数+EI检索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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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计划进度

起止时间:2024年4月1日开始(最终以合同书为准),每半年为一个阶段。

(四)项目研发经费概算

“单位水电暖等消耗、管理费用”+“绩效支出”为间接费用,可使用以下链接协助计算https://fund.iaoe.xyz/?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项目类型选择“省、市级科技研究类项目”;其中“管理费用补助支出”为间接费用的30%,由学校扣除,“单位水电气暖等消耗”由学院扣除。

1.申请单位应承担大部分研发内容,财政资助资金分配比例应大于合作单位资金分配比例。合作单位为深圳市外单位的,不参与分配财政资助资金。

2.有企业参与的,自筹经费金额应不低于市财政资金资助企业的金额,并提供自筹经费投入承诺书。

3.项目一经立项,经费概算表和拟购主要仪器设备清单不予修改调整。拟购主要仪器设备清单合计数应与概算表一致,建议不要写的太精确。

(五)附件材料

1.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2.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请联系科研秘书。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请见附件9。

4.合作协议书:项目组主要成员中如有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申报单位(中山大学非深圳校区的学院、中山大学附属医院也算作合作单位)。如有自筹经费的,请上传自筹资金承诺书(附件14)。

5.申请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的声明等:模板请见附件4。

6.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的项目,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相关手续证明: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附件11、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项目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说明及材料。

7.香港合作单位向香港政府提交的项目申请书。

8.知识产权证、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计划文件等技术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此处请同时上传项目负责人深圳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人事处涂加乐老师020-84110895开具,包含“深圳校区”四字);如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未覆盖项目执行期的,请上传“合同未覆盖执行期承诺书”(附件12)

9.申请人签名的科研诚信声明:模板请见附件5。

10.廉洁告知书:模板请见附件13。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