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山大学研究生“逸仙学术之星”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冯漫修 发布日期:2023-11-03

各位导师、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校2023年春季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夯实科技自立自强根基,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逸仙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评审程序

    中山大学研究生 “逸仙学术之星”奖项设置、评审条件、评审程序等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逸仙学术之星”评选细则》(附件1)。

    奖项设置:

    “逸仙学术之星”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出10人获得“逸仙学术之星”称号、10人获得“逸仙学术之星”提名奖。按照各学科在读研究生人数进行指标分配。

    参评“逸仙学术之星”应达到如下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风诚信,无违法违纪记录,有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学习成绩优异,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良好,在读期间无考试课程(科目)80分以下或考查课程(科目)不合格。

    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在科研工作中表现出较大的发展潜力,且申请人进入中山大学后作为主要贡献者以“中山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如下高水平学术成果之一:

    1. 发表(或录用)至少一篇高质量学术论文;

    2. 发表高水平学术专著(智库报告);

    3. 获得国内外重要科研成果奖励,或获得许可转化应用且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发明专利;

    4. 获得其他重要科研成果。

    学校对获得“逸仙学术之星”称号和“逸仙学术之星”提名奖的研究生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申请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申请材料

    1.申请人简况表(附件2);

    2.申请人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3);

    3.申请人学术科研成果复印件。主要包括:

    (1)论文成果:须为已正式发表或已确定录用论文;符合聚焦学术前沿、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需求的论文不受SCI、SSCI、EI、CSSCI等论文的限制。

需要提交期刊封面和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注明何类检索;只确定录用论文需提供录用证明(如录用截图或收录证明,模板见附件4)。

    (2)专利成果: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重点考虑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和已投产专利;各类专利须已取得授权。需要提交授权书和检索证明复印件。 

    (3)书籍或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和首页复印件,并在目录里标明本人成果部分;

    4. 所有成果须为在中山大学就读研究生阶段取得的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中山大学。所有成果需经导师审核,并在《申请人科研成果汇总表》中签字确认。   

    (二)报送要求

    我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1名函评专家(需非候选人导师且具有正高级职称)。若有意申请“逸仙学术之星”或自荐担任函评专家,请2023年11月7日24:00前,按顺序提交如下材料,请将材料电子版上传至问卷星https://tp.wjx.top/vm/htxtObO.aspx#:

    1.申请 “逸仙学术之星”请提交:中山大学研究生“逸仙学术之星”申请人简况表(带签字的Word版本)、中山大学研究生“逸仙学术之星”申请人科研成果汇总表(带签字的Excel版本)、申请人学术科研成果复印件(全部成果材料请整合为1个PDF);

    2. 自荐为函评专家(具有正高职称)请提交:中山大学研究生“逸仙学术之星”推荐函评专家信息表(Excel版本)。

    因学校遴选工作安排,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三、其他相关事项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答辩和评审,答辩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 中山大学研究生“逸仙学术之星”评选细则

    2. 中山大学研究生“逸仙学术之星”申请人简况表

    3. 中山大学研究生“逸仙学术之星”申请人科研成果汇总表

    4.论文录用证明模板

    5.推荐函评专家信息表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