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2023年度第三批深圳-以色列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教研室、中心: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布关于征集2023年度第三批深圳-以色列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的通知,申请指南见附件,原文链接:http://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0835016.html,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
此项目为深圳-以色列双边联合资助项目,以色列合作企业需向以色列创新局同步申报,单边申报无效。双方申报主体必须是企业,高校只能作为项目参与单位申报。深圳方申报单位应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请注意:
(1)联合申报合作协议(请尽量使用附件中我校合作协议模板,如合作协议中未约定我校预算明细,请提供预算补充协议)须提交学校合同管理系统https://contract-443.webvpn.sysu.edu.cn/Application/index,标题为“联合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3年度第三批深圳-以色列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合作协议书”,合同主体信息与合作协议签订方都应为“中山大学·深圳”,合同期限为2年,选择无范本、不涉及资金收付。支撑材料请上传申请书初稿、中山大学境外科研合作项目申报承诺书,经本学院、科学研究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发展规划办审批后(审批时间大概为15天),将系统流转至校办,打印发规办的合同定稿(有二维码版本),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在委托代理人处盖学院院长印,送至校办加盖“中山大学·深圳”合同专用章(如要盖学校公章和法人章,请在流转意见中注明;审批时间也会较长,请知悉),并将双方盖好章的合作协议书一份原件交至科研院。申请材料中上传的扫描件需是双方盖好章的版本。如因提交时间滞后导致合作协议未能按时审核盖章并提交由申报人负责。
(2)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须提供,请联系学院办理。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