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组织参加“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人:金旭 发布日期:2023-09-02

各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及《关于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参加“宪法卫士”2023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青年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学习与实践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引导青年学生了解宪法知识,理解宪法内涵,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二、主要内容

根据高等教育阶段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引导青年学生认真参与宪法法治知识学习和相关实践活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将在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专题页面发布行动计划的活动流程与指南等。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功能于6月中旬在普法网和“青少年普法”微信小程序同步上线,于12月中旬关闭。其中,截至2023年10月25日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生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参与情况,将作为2023年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成绩的重要评价依据。

根据活动流程与操作指南,各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登录普法网完成相应学段的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后,学生可以在教师指导下完成法治教育实践。

三、活动要求

 (一)认真组织部署。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领导,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动员各级各类学校参与行动计划,确保活动参与率不低于50%。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培养单位要坚持公益性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所有行动计划资料都将通过普法网免费向各地教育部门、学校提供,普法网未委托任何单位向各省开展相关培训。严禁利用活动名义牟利,杜绝设立微信公众号要求学生或家长关注、非法收集学生个人信息、出售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学习资料与相关比赛题目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三)做好支持保障。各培养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托党团班一体化建设、党团日、学生马克思主义学习小组等平台,认真组织学生参与行动计划。普法网各培养单位管理员如有调整,请于96日前填写《“宪法卫士”2023年行动计划活动管理员信息表 》(附件2)反馈至工作邮箱 :sysuszb@mail.sysu.edu.cn。2022年已经完成注册、认证的管理员,可直接登录管理平台开展活动组织工作。各培养单位管理员可批量生成账号后下发给学生,按管理规定做好班级维护,特别是2023级新生班级维护,根据活动流程组织学生参与行动计划。

(四)重视宣传交流。各培养单位要将行动计划纳入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及新生入学教育中,及时通过院系官方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平台开展参与“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与行动计划的宣传报道。

 

附件:

         1.“宪法卫士”2023年行动计划高等教育阶段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

2.“宪法卫士”2023年行动计划活动管理员信息表

3. 班级管理员后台操作指南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824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0-84112032

详细情况请见中山大学统一门户 (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