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市(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惠州)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冯漫修 发布日期:2023-08-16

各教研室、中心:

广东省基金委已发布2023年度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报通知(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index.html),现将我校申报组织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申报要求

本年度省市联合基金设立青年基金项目、地区培育项目、重点项目、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四类,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其中重点、团队项目指南方向汇总见附件2

我校可牵头申报青年基金、重点项目、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三类,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申报条件

项目类型

申请人基本条件

青年基金

Ø  我校全职或双聘人员

Ø  项目立项公示前,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包括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Ø  男性不超过35周岁(女性放宽至38周岁)

Ø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职称

重点项目

Ø  我校全职或双聘人员

Ø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职称

Ø  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市级重点项目,鼓励海外归国人员牵头申报,具有承担境外对应科研项目经历的视同符合项目经历要求

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

Ø  我校全职或双聘人员

Ø  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鼓励海外归国人员牵头申报,具有承担境外对应科研项目经历的视同符合项目经历要求

Ø  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且至少包含一名港澳合作研究人员

Ø  已获得省基金团队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牵头申报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

(二)地区限制

各类项目对申请人所在单位(即项目牵头单位)地区存在限制,地区限制详见各申报指南及如下一览表,请各申请人在申请前于阳光政务平台“系统管理-个人设置-个人信息维护-工作所在地”据实填写所在地区。

我校各校区可牵头申报项目类型一览

项目类型

广州

深圳

佛山

东莞

惠州

青年基金

各校区均可申报,全省统一评审,择优立项

地区培育项目

未设立此类型

各校区不可牵头申报

重点项目

(100万/项)

可牵头申报(人口与健康领域必须由广州校区牵头),非广州校区申报需联合一家广州地区依托单位。

可牵头申报(海洋科学与环境生态、生物与农业、人口与健康领域必须由深圳校区牵头),非深圳校区申报需联合一家深圳地区依托单位。

可牵头申报,需联合佛山地区依托单位

可牵头申报,需联合东莞地区依托单位

可牵头申报(人口与健康领域方向1不可牵头申报),需联合惠州地区依托单位

粤港澳团队项目

(200万/项)

广州校区可牵头

深圳校区可牵头

不可牵头申报

未设立此类型

(三)项目申报数量限制及互斥要求

单位层面不计申报指标限制,对个人限制如下:

1.每人只能申请一项省市联合基金,同一年度最多提交2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2.已获得2023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不得申报。

3.在研省科技项目(平台类、普惠性、后补助除外)达3项,或在研省自然项目达2项的,不得申报。

4.存在逾期一年未验收项目(平台类、普惠性、后补助除外),不得申报。

5.在研广东省重点研发、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省基金重点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研究团队项目,不得申报。

以上申报数量限制原则上由申报系统自动限制。

(四)科研诚信要求及相关附件

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相关研究基础等,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和预期成果指标等(立项后指标自动转化为任务书考核指标,不可夸大),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一稿多投”,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①若涉及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等),请参照附件3流程办理《生物安全承诺函》,学院联系人:陈淑娜。

②若涉及科技伦理,请联系二级单位办理“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证明材料,医学伦理联系人:冯漫修,动物伦理联系人:陈淑娜。

③若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办理附件4:《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人类遗传资源活动承诺函》。

(五)合作研究要求

1.项目参与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不超过4个)。

2.项目组成员中若包含中山大学以外的境内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被视为合作单位,需签署合作协议。境外人员(非港澳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身份证明材料”(附件5),港澳人员可以以个人身份或合作单位形式参与。

3.存在合作申报的,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并上传到申报系统,合作协议签署流程详见附件6

二、申报方式

申请人须按照网上申报系统(http://pro.gdstc.gd.gov.cn/)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项目的执行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3年1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

三、时间安排

 

8月20日17:00前,请将重点项目和团队项目申报意向发给科研秘书,科研院将组织资格审查。

8月28日17:00前:请将生物安全承诺、伦理批件、人类遗传资源活动承诺相关材料发送给学院联系人。

8月28日(最迟),涉及港澳合作的项目于合同管理系统发起合作协议审核。

9月10日(最迟),完成合作协议、伦理审查、生物安全承诺、人遗资源承诺函用印(不涉及的项目无需办理)

9月14日17:00,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开展形式审查。

9月17日17:00,学校于系统完成所有项目提交。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