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深圳市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申请的通知
各教研室、中心: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布了《2024年度深圳市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申请指南》(详见通知原文链接),通知要求,牵头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牵头单位或项目下属课题承担单位联合申报,市财政资助资金不予分配给深圳市外的合作单位。中山大学·深圳可以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通知原文链接:http://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0693602.html
支持强度: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人民币1000万元。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23日(截至24:00)
请注意:暑假期间合作协议审核时间大约8个工作日,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合同管理系统填报联合申报协议书,标题为“联合申报2024年度深圳市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项目名称)”,合同主体信息与合作协议签订方都应为“中山大学·深圳”,经本学院科研秘书、院领导审批后,流转科研院审核;
支撑材料请附上:(1)申请书初稿、(2)如果未使用学校模板协议(附件),还需附上中大参与深圳项目经费预算协议(附件)。
2.科研院审核后按流程报送发展规划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审定后流转回学院;
3.学院将合作协议流转至校办,纸质版打印系统定稿份数,由学院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至校办加盖“中山大学·深圳”合同专用章,并将双方盖好章的合作协议书一份原件交至中山楼102。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