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冯漫修

各位导师、研究生:

为提高我校博士生和硕士生培养质量,推动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式发展,根据《中山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中大研院〔2022〕19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中山大学2023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与范围

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以下简称“优秀论文”)评选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评选范围为2022年8月~2023年6月获得我校博士或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以及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二、参评条件

参评优秀学位论文应具备:

(一)选题具有正确的政治、思想导向,为本学科前沿;

(二)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符合学术规范,内容不涉密,可公开;

(三)学位论文获得同行评阅专家较高的评价,有三分之二及以上评阅专家同意推荐为优秀论文;并在学位论文答辩时获答辩委员会全票通过,且答辩委员会作出决议同意推荐为优秀论文。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参评优秀学位论文,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选题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或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2.以学位论文研究成果的主要结论或部分结论为基础,以“中山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学术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论文有独到的新见解,能体现作者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好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研究成果在理论或方法上有一定创新。

三、推荐名额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本单位当年受理学位申请人数的5%确定推荐名单。硕士学位论文按不超过本单位当年受理学位申请人数的3%确定推荐名单。当年受理学位申请人数不足20人的可推荐1人。若无符合条件的,也可不推荐。

四、评选程序及工作安排

(一)研究生个人申报,经导师审核推荐,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对论文质量进行严格把关,根据推荐比例进行遴选,投票表决并将推荐参评名单(排序推荐)及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二)6月上旬学校组织初评。参评者分学科分组参加线上答辩。答辩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三)经各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确定当年度优秀论文入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并予以表彰。

五、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

请于2023年5月24日24:00前将推荐材料发到学院研究生工作邮箱yxyky@mail.sysu.edu.cn,邮件名:学号-姓名-2023年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包括: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中山大学2023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1)

EXCEL

请对应填写工作表: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术型)推荐汇总表。

2

《中山大学2023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中山大学2023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3)。

申请人签字、导师签字

 Word

命名:中山大学2023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研究生姓名、中山大学2023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研究生姓名

3

1.参评学位论文
2.学位论文评阅书
3.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

PDF

 

文件夹以研究生姓名命名,包含3个文件,文件名分别为:

1、学位论文;

2、评阅书;

3、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等材料。

(二)纸质版材料:

请于2023年5月25日17:00前将推荐表、学位论文、评阅书、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即上表的2和3)纸质版交医学园104A。

特此通知。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