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山大学关于2019年年终财务对外服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中山大学关于2019年年终财务对外服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为保证2019年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将于2019年12月21日起暂停对外财务服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加快往来款项的确认和清理
请各院系、经费主管部门做好学杂费、科研经费等暂存款的清理工作,督促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时认领各类到款,抓紧办理项目立项进账。到款明细可在“到款查询系统”中进行查询。根据非税收入上缴的相关规定,当年无人认领的学杂费统一收归大账后上缴中央财政专户。根据《中山大学应付及预收款项管理细则》(中大财务〔2019〕9号)规定,超过3年无人认领的经费,原则上收回学校统筹。
对于已借款支付的预付款,请尽快收集整理好相关报销资料并办理预付款冲销手续。
二、财务对外服务工作安排
(一)财务系统关闭时间
2019年12月18日17:30,关闭各财务系统的网上制单和提交功能,包括网上报销系统、薪酬个税系统、薪酬预扣系统、集中结算系统(包含实验材料集中采购平台)。
涉及学校统一发放年终绩效工作的,另行通知薪酬个税系统开放时间。
(二)各类报销业务收单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20日17:30,暂停各类报销业务收单工作,包括网上报销单、面报单、薪酬单、学校内部转账单、集中结算平台各类结算单等。对于单笔超过五万元的工程、设备等重要、紧急事项,可联系所在校区(园)核算科室处理。
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1月6日,会计核算处进行年终结账、决算工作,停止办理报销业务和单据接收,暂停科研经费发票的开具、学费及培训费等收入的现场缴费业务。
(三)网上报销系统清理时间
2019年12月25日17:30,将网报系统、薪酬系统中已制单但未投递的单据,做退单处理。
(四)暂停支票结算时间
自2019年12月18日起,核算科室将暂停办理支票结算业务。请选择网上银行转账或电汇的结算方式。
2019年所有开出的支票,请经办人务必要求对方单位在支票自开票之日起的10个自然日内送达银行办理入账。如不能及时送达,经办人务必在2019年12月27日之前将支票交回所在校园/区的核算科室,办理注销手续。
(五)票据报销期限
发票、财政票据等原则上要在开票年度内报销完毕。对于2019年发生的业务未能在当年度完成报销的,请于2020年3月31日前提交报销,逾期原则上不予处理。
三、恢复对外服务时间
2020年1月7日,上述各类财务系统恢复使用,各校区(园)核算科室将恢复办理核算报账业务。
联系方式:南校园核算,84110166;北校园核算,87330767;东校园核算,39332798;珠海校区核算,0756-3668112;薪金发放与代管账科(薪酬业务):84111787。
请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科学合理安排支出,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并及时办理报账手续。
暂停对外服务期间给师生员工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广大师生员工对学校财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特此通知。
中山大学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