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中华医学科技奖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3-31

各教研室、中心:

      2023年中华医学科技奖项目推荐工作已经开始。中华医学科技奖是全国首批社会力量设立的26个奖项之一,在提高中国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首批,推广和普及先进医学科学技术方面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渠道与名额

      中华医学科技奖下设医学科学技术奖、卫生管理奖、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青年科技奖及卫生政策奖(卫生政策奖的推荐工作另行通知)。接受以下两种渠道推荐:

      (一)单位推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学会,有关高等院校,有关部委局及其直属联系单位,解放军系统有关在京单位可作为推荐单位,推荐医学科学技术奖、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卫生管理奖、青年科技奖候选项目及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我校具有推荐资质。

      (二)科学家推荐

      中国科学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中国工程院医药卫生学部及工程管理学部的中国籍院士3人以上(含3人)可联合推荐本学科领域或所熟悉专业的的1项候选项目或1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每位院士每年只能推荐1项或1人。具有推荐资格的院士名单以中国科学院网站 (http://www.cas.cn) 和中国工程院网站 (http://www.cae.cn) 发布的名单为准。

      二、 推荐要求

      1.推荐项目要求整体完成或应用两年以上,即2021年1月1日前完成项目。医学科普作品应是2012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期间出版发行的作品。

      2.2021、2022年连续两年进入形式审查结果公示名单但最终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能再次推荐。

      3.2021、2022年中华医学科技奖的获奖项目前三位完成人不得作为2023年推荐项目完成人。

      4.每人每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

      5.推荐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和中华医学科技奖已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未在本年度中华医学科技奖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

      6.推荐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相应论文通讯作者的署名单位应包含国内单位,相应的专利应由国内团队发明或设计。

      7.青年科技奖推荐项目要求前三位完成人年龄均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主要证明材料的知识产权归前三位完成人及其完成单位所有,论文的通讯作者应包含前三完成人之一,专利的发明人应包含前三完成人之一。

      8.医学科学技术奖(基础医学类)及青年科技奖(基础医学类)项目完成人必须为代表性论文的作者之一。

      9.为落实《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及相关精神,鼓励推荐与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相关的成果,鼓励推荐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相关的成果;不得推荐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领域保密要求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或违反伦理道德的,或有科研不端行为被禁止参与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或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且争议未解决的项目。

      三、 校内推荐工作安排

      由于学校推荐名额有限,二级单位可推荐1-2项符合条件的项目报科学研究院,经学校遴选后择优上报。

      1.2023年4月6日(周四)中午12:00前,若有意向申报,请填写《中山大学2023年度中华医学奖申报意向收集表》并发送至学院科研秘书邮箱fengmx@mail.sysu.edu.cn。

      2.2023年4月14日前,二级单位将推荐书(基础医学类项目见推荐手册P6,非基础医学类P27)、二级单位推荐函(加盖公章扫描版)、二级单位党委政治审查意见(加盖二级党组织公章扫描件)、项目简介WORD电子版报送奖励组工作邮箱。项目简介限300~600字,应包括项目背景、成果、意义,二级单位推荐函明确二级单位关于材料真实性、有效性的意见。

      3.2023年4月17日前,请有意申报的项目(包括申请从学校报出,或从科学家推荐等其他渠道报出的学校作为完成单位的项目)向学校提交报奖项目的公示内容,报奖项目应在学校及所有项目完成单位完成公示,如有其他完成单位,也请及时提醒对方完成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过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期要求至少7天。公示结束后,项目组向学校提交其他完成单位纸质版和电子版公示情况说明,由学校出具推荐单位公示情况证明。

      4.2023年4月20日前,如申请从学校报出的项目数超过了学校上报名额限制,由科学研究院组织遴选,确定报奖项目。

      5.2023年4月25日前,报奖项目登录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系统(www.cma.org.cn)完成网上申报。

      6.2023年4月28日前,学校完成审核,将报奖项目提交至中华医学会。

      7.待网络推荐材料通过中华医学会形式审查后,下载打印并报送纸质版推荐材料,项目组于6月12日(周一)中午之前送达科学研究院纵向处(南校园中山楼301房),电子版同步发送至奖励组工作邮箱。

      四、推荐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推荐材料包括:(1)推荐书(含附件)2套;(2)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推荐项目需附2套科普作品;(3)二级单位推荐意见(单位盖章版)1份;(4)二级单位党委政治审查意见(加盖二级党组织公章);(5)《2023年中华医学科技奖项目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选填)。

      其他申报相关要求请查看附件通知原文。

      五、联系方式

      中华医学会科技评审部

      联系人: 张利平、徐曼、宋盟

      联系电话:010-21721259、010-21721261、010-21721262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2号

      电子邮箱:zhanglp@cma.org.cn

      推荐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21721291

 

      附件:通知原文及工作手册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