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各位项目申请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的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接收
1. 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2.我校集中接收申请项目时间节点:
(1)2023年2月25日前,项目负责人初次完成系统提交;
(2)2023年2月25日-3月8日,学院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人修改。申报书最终版本的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8日16:00。
注意:我校申请书报送需出具公函,以3月8日提交数据为准,逾期未提交者将不予受理,敬请留意!
3.材料报送:
(1)申请书: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无需报送申请书纸质材料;
(2)承诺函:申请人应签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个人承诺书》(附件1)并在申请书提交前(3月8日前)送交至医学园104A,或将签字PDF版发到学院公共邮箱yxyky@mail.sysu.edu.cn;
4.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
二、项目申请方式
1.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请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按照系统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附件4,供参考,请下载申报系统中的正式版);
2.未开通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将姓名、中大邮箱、证件类型、证件号、职称等信息发给学院科研秘书冯漫修建立账号;
3.既往在外单位已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直接修改依托单位和所在院系所,请勿重新开户;
4.申请人应使用学校公务邮箱(@mail.sysu.edu.cn)进行申请并保持邮箱畅通有效,以便后续及时接收基金委各类通知;
5.我校不接受校外人员以我校作为依托单位申请项目。
三、 申请人事项
1.无论申请何种类型项目,申请人均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项目指南》,应特别注意并遵守“申请规定”(附件5)中关于申请条件与材料、限项申请规定、预算编报要求、科研诚信等要求,“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以及各类别项目的特殊要求(详见《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申报系统中对应的各类别项目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附件4,供参考,请下载申报系统中的正式版)。
申请人应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非高级职称且无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在申请书附件提供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信(附件6,供参考,请下载申报系统中的正式版)。
正在攻读研究生的申请人应在附件提供导师承诺函。(附件6,供参考,请下载申报系统中的正式版)。
在站博士后可以根据在站时间选择资助期限,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超过3年,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超过4年;获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
2.申请人应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和《资金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附件7)等要求,根据“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编报预算。根据预算管理方式不同,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分为包干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港澳)、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科技管理专项项目]和预算制(除包干制外其他项目),包干制项目无须编制预算,预算制项目结合《项目指南》中项目平均资助强度,编报直接费用预算(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和劳务费三个科目),其他来源资金应为0。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合作方主要参与者签字、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本年度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试点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评审,申请人应根据需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准确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阐明理由。(案例及申请代码调整说明参考见附件8)
4.申请人应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项目指南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等内容。特别注意,选择代码时,尽量选择到二级申请代码(4位数字),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填写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除外(详见《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部分)。
5.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相关系统操作请申请人详细阅读《项目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9)。
6.凡是有国内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项目,合作研究单位名称务必准确填写,应与依托单位公章或法人单位公章名称一致,并请于项目申请前签署《合作申请框架协议》(附件10),申报阶段合作研究单位为企业的,需在2023年3月1日前报送关联关系审核表用于合作关联关系审核,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和合作方主要参与者签字确认留底;立项后需办理正式合作研究协议)。
7.凡是与境外单位合作申报国际合作类项目时,需通过合同管理系统(https://contract.sysu.edu.cn/)办理合作协议,办理时在系统的“支撑资料”中提交签字盖章的《中山大学境外科研合作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10)扫描件。协议办理流程需预留15个工作日以上,请申请人安排好时间,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8.申请人可以提出3名回避专家名单,在线填写回避专家姓名及工作单位。
9.如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请广大科研人员在各类科研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科学伦理相关法律法规,弘扬科学精神,规范科研行为,在项目立项、评审和实施等过程中严格恪守伦理原则,开展负责任的研究活动。其中,化学科学部、生命科学部、地球科学部、信息科学部、医学科学部、交叉科学部有具体要求。具体请详细阅读《项目指南》的“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402/)。
10.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署名,不得篡改作者顺序。
四、其它事项
1.参与外单位项目:申请阶段各类材料无需盖章。如确实有需要在申请书签章页上加盖学校公章,请提供申请书初稿信息部分(正文之前的页面),参与人员签字完成后,到医学园104A开具介绍信,凭介绍信到科研院(中山楼302)开具盖章联系单,办理加盖学校公章手续;
2.凡是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请尽早向学院报备有关材料,请于2月16日前将《中山大学申报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校内存档)》盖章扫描版(我院、开展生物安全相关实验所在单位均需盖章)、《中山大学申报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提交基金委)》Word版发到学院公共邮箱yxyky@mail.sysu.edu.cn。办理我院盖章请至104A,用章联系人:梁敏明。具体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的出具方式详见附件11。
3.凡涉及动物伦理,请于2月16日前将申请材料发至邮箱chenshn23@mail.sysu.edu.cn,联系人:陈淑娜。请参看流程:http://szmed.sysu.edu.cn/zh-hans/node/1650。
4.凡涉及医学人体伦理,请于2月16日前将申请材料发至邮箱fengmx@mail.sysu.edu.cn,联系人:冯漫修。请参看流程:http://szmed.sysu.edu.cn/zh-hans/node/1707。
附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个人承诺书(模板)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二级单位承诺书(模板)
3.申请项目清单
4.各类申请书模板及填报说明(供参考,请以申报系统中的正式版为准)
5.申请规定
6.专家推荐信、导师承诺函模板
7.预算编制说明及预算说明书模板
8.四类科学问题属性案例及说明
9.项目申请人使用手册
10.合作申请框架协议(模板)
11.生物安全保障承诺办理流程及模板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