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学年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2-28

各位研究生: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在应用英语方面的学术传播能力,鼓励研究生应用英语问工具向世界传递中国声音,助力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2021年2月我校汪淑钧老师之女夏纪梅教授和夏纪慧校友捐资设立“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目前已评选并奖励了两批获奖研究生。根据奖学金捐赠协议及捐赠人意见,现学校启动2022学年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

      本年度计划奖励13名研究生,每名奖金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奖励证书。

      根据奖学金捐赠方的意见,物理学院、计算机学院可以推荐2名研究生参评,其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至多推荐1名研究生参评。

      二、评选对象

      我校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具有良好科学道德,学术成果突出,在国际顶级期刊发表的英文论文或者参加国(境)外顶级国际学术会议发表口头学术报告,学术成果的语言使用限定为英语。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较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3.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4. 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在读期间科研助手、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6. 本研究生培养层次内在读期间有课程考试不合格。

      四、申请要求

      根据捐赠方要求,申请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的参评学术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学术成果应该为成果须是申请者在中山大学就读期间取得的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中山大学。

      2. 成果须以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是第二作者。同一项成果只能申请本奖项一次。

      3. 成果需是学生在其申请时的就读阶段产生的成果,即博士研究生不得提交硕士阶段的成果作为申请材料,硕博连读生除外。

      4. 申报材料中,须提供正式刊出学术论文的杂志封面和论文全文作为证明材料,如参加国(境)外顶级国际学术会议发表口头学术报告应提供影像资料等证明材料。

      五、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具体程序如下: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小组评审后报捐赠方审定,学校发布奖励文件、发放奖学金和奖励证书。

      1. 2023年3月3日17:00前,请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到yxyky@mail.sysu.edu.cn(电子版包括2个文件:申请表的PDF或Word文件1份、证明材料的PDF文件1份,证明材料请勿分为多个文件),纸质版交到医学园104A。

      申请材料材料包括:

      《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申请表》(附件);

      证明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排列:成绩单,学术成果、学术会议、获奖情况等。

      2. 2023315,学院将本单位奖学金初评推荐名单及材料报送研究生院,推荐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附件: 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申请表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