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3年中山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的通知
各位导师、研究生:
2023年中山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全年接受申请,为提高计划的执行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1. 资助对象
本计划优先资助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生),同时接受符合申请条件的优秀硕士研究生的申请。
2. 条件
(1)以中山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第一作者须为导师)的学术论文被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接收。
(2)获会议主办方的正式录用通知或邀请函,并应邀做论文口头报告,或展板展示。具体要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
二、资助的会议范围
资助优秀研究生参加2023年在国(境)外(不含香港、澳门)举办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为提高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的成效,请导师鼓励研究生积极投稿参会。
2023年拟资助的研究生参加境外召开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将限定在学院拟计划派研究生参加的《2023年在国(境)外(不含香港、澳门)举办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清单》范围内。请各位导师提出学术会议清单建议,请于2023年3月5日前将《2023年在国(境)外(不含香港、澳门)举办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清单》(附件2)发到学院研究生秘书邮箱fengmx@mail.sysu.edu.cn,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审定清单,并报送研究生院。
三、资助额度及范围
该项目资助经费根据会议举办地、参会形式和会议预算等核定,一般为5000-20000元,主要用于受资助人在参加学术会议期间的交通费、会议注册费、签证及相关生活费用等。导师须有配套经费资助,资助学校资助经费额度不足部分。参会完成任务学生凭支出票据进行实报实销。
四、申请与审批程序
1. 申请人须首先在中山大学网上办事大厅平台(USC系统)提交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
2. 出国(境)申报获得批准后,可按照申报计划安排参会事宜。
3. 参会完成后,须在三周内向研究生院提交学院审核完成的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的申请材料和完成任务的结项材料。具体如下:
(1)提交《中山大学研究生因公临时出国(境)申报表》与最终的批件材料(复印件);
(2)提交《中山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经费资助申请和结项表》(附件3);
(3)论文录用函或会议邀请函(内容中含申请人姓名、单位、论文题目、参会形式等重要信息);
(4)拟发表论文全文(或摘要);
(5)外语水平证明(雅思或托福成绩、或及格以上的六级证明);
(6)参会证明材料,如在做报告时的照片、与展板的合影、等的黑白打印材料;
(7)支出证明材料(复印件)。
4. 研究生院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对以上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审核无误后,研究生院向申请学生开具经费审批通知材料,学生持经费审批通知材料与支出票据赴就近的校区核算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
五、其他事宜
1. 请申请人在申请前仔细阅读《中山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流程指引》(附件4),并参照指引要求准备材料。
2. 请导师支持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故申请人在USC系统中填报研究生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时,项目经费填写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专项经费信息同时,须填写导师配套经费号信息以便后续超资助额时提供配套经费。
3. 为扩大资助学生范围,一般每年只为每位研究生提供一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
附件:
1. 中山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2. 2023年在国(境)外(不含香港、澳门)举办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清单
3. 中山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经费资助申请和结项表(2023年修订)
4. 中山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流程指引(2023年修订)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