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学年春季学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1-11

各位导师、研究生:

      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2学年春季学期(2023年2月19日-2023年7月8日)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类别

      研究生(含硕士生、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春季学期进行,其中直接攻博生在第三学年春季学期、硕博连读生在博士入学后第一学年春季学期进行。2022学年春季学期应进行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包括:

      1、2021级硕士生和公开招考博士生;

      2、2020级直接攻博生;

      3、2022年进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生;

      4、之前年级因各种原因申请推迟中期考核的研究生。

      (二)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规定,研究生中期考核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遵守学术规范及学术诚信情况;课程学习成绩、学业完成情况及科研能力考察;开题后,科研及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情况。

      中期考核以答辩形式进行。导师组织由3-5名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答辩考核小组,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其导师可以作为答辩考核小组成员,其中博士生答辩考核小组成员应由博士生导师组成,由专人对考核过程进行完整详细的文字记录,答辩考核小组所有成员在考核记录上签名确认。硕士生考核时间(含汇报及答辩)一般不少于15分钟;博士生考核时间(含汇报及答辩)一般不少于40分钟。

      开题报告与中期考核工作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6个月,不得合并进行。

      (三)导师应高度重视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把中期考核作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按照学校要求严格考核,做好做实。切忌考核形式化、走过场。

      (四)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中期考核者,经导师和学院批准可以延期,但须明确延期截止时间。

      研究生因重新开题、休学、出国交流等原因,申请推迟中期考核的,学生本人须明确推迟时间,经导师同意,学院中期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后,可申请推迟中期考核,但中期考核须在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完成。

      (五)为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所有环节应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完成。未缴费、注册的学生不能进行中期考核。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