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08-28

各位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2019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除2019级新生外的学制内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以及专项计划非在职的学生。不含留学生、港澳台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通过2019学年考核的“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学生不需参与奖助金评审。


    二、评审原则
    我院全体研究生适用《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和《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出申请,经导师审核推荐后提交申请表。学院将根据参评研究生2018学年的思想品行、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选,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和等级,提交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三、名额分配原则
    (一)2017级研究生奖助名额分配如下:
    1、博士研究生
   (1)二等奖助金:2名
   (2)三等奖助金:符合助金评审条件,未获得二等奖助金的非在职全日制学生。
    2、硕士研究生:
   (1)一等奖助金:2名;
   (2)二等奖助金:3名;
   (3)三等奖助金:符合奖助金评审条件,未获得一等、二等的非在职全日制学生。

 (二)2018级研究生奖助名额分配如下:
    1、博士研究生
   (1)二等奖助金:5名
   (2)三等奖助金:符合助金评审条件,未获得二等的非在职全日制学生。
    2、硕士研究生:
   (1)一等奖助金:13名;
   (2)二等奖助金:15名;
   (3)三等奖助金:符合奖助金评审条件,未获得一等、二等的非在职全日制学生。

    四、申请条件和评审标准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奖助金参评资格:
    1.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者;
    2.参评年度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
    3.参评年度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4.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者;
    5.考核年度“助教”、“助研”工作考核不合格者;
    6.考核年度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或专业选修课不及格者;
    7.导师及培养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的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形。     

    五、评审程序与时间安排
    1、9月1日前,2017级硕士研究生将附件2申请表提交到东校园学院办公室。由于2018级硕博连读遴选工作尚未进行,2018级硕士的奖助金评选暂缓进行, 评选结束后取得博士资格的同学为博士三等奖助金,其他同学等另行通知后再评选奖助金。奖助金都是从每年的9月开始发放,迟评的同学会从9月补齐。

    2、9月1日前,请博士研究生把附件2申请表提交到东校园学院办公室,并填写附件1表格,发到邮箱yxyky@mail.sysu.edu.cn,邮件名称格式为:姓名-年级-奖助金答辩登记表。博士奖助金评审将结合博士生开题报告和课题进展汇报进行,申请博士奖助金的同学需参加博士生统一答辩(预计于9月6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奖助金等级将结合答辩结果确定。放弃开题报告和课题进展汇报的同学自动视为博士三等奖助金。

    六、其他事项
    获奖助的研究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时注册的,9月份奖助金和2018学年的学业奖学金将在9月或10月下旬一并发放。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