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2020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除2020级新生外的学制内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以及专项计划非在职的学生。不含留学生、港澳台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
二、评审原则
我院全体研究生适用《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和《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出申请,经导师审核签字推荐后提交申请表。学院将根据参评研究生2019学年的思想品行、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选,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和等级,提交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三、名额分配原则
(一)2018级研究生奖助名额分配如下:
1、博士研究生
(1)二等奖助金:5名;
(2)三等奖助金:符合助金评审条件,未获得一等、二等的非在职学生数。
2、硕士研究生:
(1)一等奖助金:13名;
(2)二等奖助金:15名;
(3)三等奖助金:符合奖助金评审条件,未获得一等、二等的非在职学生数。
(二)2019级研究生奖助名额分配如下:
1、博士研究生
(1)二等奖助金:6名
(2)三等奖助金:符合助金评审条件,未获得一等、二等的非在职学生数。
2、硕士研究生:
(1)一等奖助金:14名;
(2)二等奖助金:18名;
(3)三等奖助金:符合奖助金评审条件,未获得一等、二等的非在职学生数。
四、申请条件和评审标准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奖助金参评资格:
1.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者;
2.参评年度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
3.参评年度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4.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者;
5.考核年度“助教”、“助研”工作考核不合格者;
6.考核年度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或专业选修课不及格者;
7.导师及培养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的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形。
五、评审程序与时间安排
1、硕士:9月11日中午12:00前,2018级硕士研究生将申请表提交到格致园3号1单元1105医学院办公室。由于2019级硕博连读遴选工作尚未进行,2019级硕士的奖助金评选暂缓进行, 评选结束后取得博士资格的同学为博士三等奖助金,其他同学等另行通知后再评选奖助金。奖助金都是从每年的9月开始发放,迟评的同学会从9月补齐。
2、博士:9月11日12:00前,请博士研究生把申请表提交到格致园3号1单元1105医学院办公室。博士奖助金评审将结合博士生课题进展汇报和答辩进行(汇报6分钟,问答10分钟),答辩于9月14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奖助金等级将结合答辩结果确定。放弃答辩的同学自动视为博士三等奖助金。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