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10-05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启动2020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除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外,正常学制内已注册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新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名额及奖励金额

    学校下达到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为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4。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2万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差额推荐,最终获奖名额以学校公示为准。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3.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4. 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或专业选修课考试(考查)不及格。

    四、评选要求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的参评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1.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2.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

    3.申报材料中论文以正式刊出的为准。

    五、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组织专家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中山大学2020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纸质版、电子版;

   (2)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成绩单在大学服务中心自助打印,2020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纸质版;

   (3)《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助金推荐汇总表》(附件),电子版;

   (4)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纸质版。

 
    请于10月9日(周五)17:00前以上纸质版材料交至格致园3号1单元1105医学院办公室,同时请将申请审批表word版、推荐汇总表excel版发至邮箱:yxyky@mail.sysu.edu.cn,邮件名:学生姓名-硕士/博士-国家奖学金申请。

 

附件:

《中山大学2020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助金推荐汇总表》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0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