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医学院关于印发《医学院推免资格认定遴选细则》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04-21
各相关部门:
根据《中山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资格认定工作 实施办法》(中大教务〔2020〕223 号)文件要求,为规范 做好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以下简称 “推免”)资格认定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医学院推免资格认定遴选细则》,经 2021 年第 3 次中山大学医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学校教务部审批定稿,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原《中山大学医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资格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医学院〔2020〕94 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医学院推免资格认定遴选细则》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