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启动2021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捐赠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除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外,正常学制内已注册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新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2.捐赠奖学金
符合捐赠方要求的研究生。
三、名额及奖励金额
学校下达到我院研究生各项奖学金推荐名额为:
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2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3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人。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2万元;
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硕士生1人,硕士生奖励金额为每生10000元。
各项奖学金为差额推荐,最终获奖名额以学校公示为准。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3.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4. 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或专业选修课考试(考查)不及格。
五、评选要求
申请各项奖学金的研究生提交的参评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1.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2.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
3.医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收录论文可以是清样,也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担保的校样或正式录用通知。
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的要求:
1.本科为中山大学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科研能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7.本科学校为中山大学;
8.报考中山大学研究生并被录取。
五、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组织专家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
捐赠奖学金的评审程序: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提交捐赠单位审定,最终获奖名单以捐赠方确定为准。
请申请人于2021年10月12日(星期二)15:00前将下列材料提交至学院办公室,电子版请发至邮箱yxyky@mail.sysu.edu.cn: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中山大学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导师推荐并签名)和Word版
2.《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助金推荐信息表》Excel版
3.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纸质版和PDF版(2021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
4.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纸质版和PDF版
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
1.《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纸质版(导师推荐并签名)和Word版
2.《参评单位汇总表》Excel版
3. 2021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
4.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纸质版和PDF版
联系电话:020-83271560
电子邮箱:yxyky@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