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关于申报2020年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07-02

各位项目申请人:

  广州市科技局现启动2020年度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征集工作。本批项目申报指南涉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等6类计划(相关指南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第一种:由各学院、附属医院按照申报指南组织申报,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学校推荐、市科技局组织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支持。

  第二种:纳入学校自主立项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一般项目)按《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开展项目推荐立项(通知另行下发)。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指195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单位(二级学院、各附属医院)、项目负责人过去5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限制

  (一)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 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是指2019年6月30日前明确已获得立项且未完成验收的项目。  

(三)申报单位(二级学院、附属医院)存在2018年12月31日前到期未验收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不得申报竞争性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由高校负责审查)。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在阳光政务平台填报和提交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其他相关附件,其中附件材料应先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项目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今年和往年不一样,今年不需要交纸质申报书。)  

  (二)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按阳光政务平台模板签订并提交合作协议(启用系统提供的模板,不再用学校或者企业提供的模板)。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申报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其中,学校作为主申报单位的项目,如有合作单位,在协议盖章时需提供关联关系声明(附件6)并签名盖章至学校存底。

  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主要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州市。

  (三)项目组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合作内容页加盖合作单位公章。项目组成员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在阳光政务平台上传该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附件并附纸质材料报送)。

  (四)项目申报单位(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编报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见附件3,经费预算编制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科,电话:84111020),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撤销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

  (五)项目申报单位(申报人)应认真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确定拟立项后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相关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按规定变更)。拟立项公示后至项目合同书签订前,如发生项目承担单位实质性变更、合作单位变更、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组前3名)变更、项目研究内容变更、验收考核指标变更等重大变更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信息维护。无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创建申报人账号。申报人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申报人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重置密码。

  (二)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选择相应的科技计划(专题)类别,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三)审核推荐。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至学校。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经网上推荐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六、申报时间

  为避免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阳光政务平台网络繁忙耽误申报,保证项目及时有效地完成在系统申报,学校将在系统设置时间截点,请按照时间截点及时提交,逾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一)除 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一般项目) 以外的项目: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9时,请各位项目申请人于7月22日前网上提交,学院进行网上审核,并于截止时间2019年7月29日17时前提交学校,截止时间前若需修改,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退回。学校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5日17时。

  (二) 纳入学校自主立项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一般项目),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9时、学院网上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5日17时。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下放的指标数把本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提交,具体遴选进度安排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需符合本通知中规定的所有申报基本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为避免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阳光政务平台网络繁忙耽误申报,请提前做好填报工作,尽早在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

  (三)项目申报单位或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后应留意项目状态,并注意提醒项目组织单位及时审核推荐。

  (四)为促进项目申报和评审公开、公平、公正,项目申报受理、评审专家名单、评审结果、拟立项项目清单等信息都将通过科创委官方网站及时公开,请申报人关注。

  (五)项目申报人及申报单位需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八、联系方式

  (一) 业务咨询(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1. 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400-161-6289,83124014、83124035

  2. 市科技局综合业务咨询:83124139、83124036 联系人:齐鹏、夏万志(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3. 中山大学科研院联系人:

  1-1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1-3民生科技项目申报咨询:周莹莹,84113181;

  1-2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咨询:张 超,84115961

  1-5科技服务补助、 1-6科普项目(补助)申报咨询:刘乐,84111874

        4.学院联系人:冯漫修,83271560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