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基金和省市联合基金申报的补充说明(有境外合作方的合作协议,生物安全承诺,申报限额说明)
各位项目申请人:
根据省基金委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对2020年省市联合基金和2021年度省基金申报补充说明如下:
1、生物安全承诺:研究内容如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需要学校出具生物安全保障承诺,流程及相关模板见附件,如需办理,请确定好项目名称等,8月12日前通过OA按附件流程提交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因审核需要时间比较久,请挂特急件,并跟踪好审核流程。
2、合作协议:
(1)有境外合作方(包括港澳地区的单位)需签订合作协议的项目,请使用与境外单位合作协议模板,合作协议签订需通过合同管理系统(https://contract.sysu.edu.cn/)办理,办理时请在支撑资料中提交签字盖章的“中山大学境外科研合作项目申报承诺书”、“关联关系审核表”扫描件,详情请咨询学院科研秘书。协议办理流程需预留15个工作日以上,请申请人安排好时间,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2)与境内单位合作需签订合作协议的,使用与境内单位合作协议模板,无需通过合同管理系统,直接持签字盖章的关联关系审核表及二级单位审核通过的合作协议到中山楼314办理。
3、涉及伦理的项目应提供伦理批件。
4、学院2021年度面上项目限额为申报限额,不是立项限额,项目报送到省基金委后,省基金委会组织专家评审。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