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点专项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09-28

各位项目申请人:

      根据《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十四五”行动方案》,广东省科技厅现启动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点专项申报工作(附件2),具体的申报通知如下:

      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网址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首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联系本学院科研秘书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方可进行申报。原已获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账号可以继续使用,如忘记密码联系科研秘书进行重置就可登陆申报。

      二、申报事项:

      1.资助额度及指南要求请见专题指南(附件1);

      2.项目牵头单位应注重产学研结合、整合省内外优势资源,同时应注重优选合作单位,原则上同一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6家(含);

      3.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不能申报新项目。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4.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未完成验收结题(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仍可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项目申报);

      5.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自筹经费主要由参与申报的企业出资)。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

      6.技术就绪度与先进性评估。本专项主要支持技术就绪度2-5级的项目,项目完成时技术就绪度一般应达到6~9级,原则上项目完成后技术就绪度应有3级以上提高,项目应在可行性报告中按照要求(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系统提供可行性报告提纲)对此进行阐述(指引见附件3);

      7.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重大专项项目研究成果应为高质量的知识产权,请各项目按照高质量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引的有关要求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出本项目研发内容的高质量知识产权目标,并在可行性报告中按照要求(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系统提供可行性报告提纲)对此进行阐述,勿简单以专利数量、论文数量作为项目目标(指引见附件4);

      8.如有合作单位须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5),并到科学研究院纵向处中山楼301房盖合同章,如未签署合作协议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我校主持申报的项目签署合作协议盖章时需要提供科研项目申报合作企业关联关系审核表(见附件6),学院审核盖章交科研院;

      9.每个项目必须附件上传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承诺函共2份,模板请见(附件7);其中一份学院审核盖章交科研院留存;

      10.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申报项目还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

      11.经费预算请严格按(附件8)执行;

      四、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0月9日17:00前:由于此专项限项,请将主持和参与申报意向发到科研秘书邮箱fengmx@mail.sysu.edu.cn,请列出项目负责人、承担学院、项目名称、申报专题和专题编号。

      10月1日-10月14日:学校进行项目整合、遴选,告知遴选结果

      10月15日-10月28日:项目申报时间,合作协议学校盖章及科研秘书审核推荐时间,各项目于10月28日12:00全部提交到等待推荐单位财务审核状态,超过时间申报网将全部自动关闭。

      10月28日-11月2日12:00:学校进行审查,并将修改意见及时反馈给老师,请老师在此时间进行修改,并于11月2日中午12:00前网上提交,下午17:00申报网将全部自动关闭。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