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位项目申请人: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粤卫办科教函〔2022〕16号)的要求,2023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以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创新,着重解决医疗卫生健康工作(不含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中的重点科学问题。
2.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应按照《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第11号令)要求进行伦理审查,通过伦理审查方可申报。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副高以下(含副高)职称,在研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不得超过两项,同时近3年承担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能按时结题的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面上项目申请者必须是本单位中级或副高职称的在职在岗人员,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必须是本单位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未获得医学基金青年基金资助过的硕士以上(含硕士)或中级、副高职称的在职在岗人员。
4.项目负责人在同一申报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
5.获得过省医学基金及省级以上级别项目资助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由学院组织评审,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我院有1个推荐申报名额)线下进行项目遴选工作。
2.获得学院推荐后,由科研院为申报人开通账号,并通知申报人登录系统(http://kj.gdmde.net)进行填报。
3.申报项目涉及的项目参与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员,须在申报项目前,在系统进行注册并完整填写单位或个人信息。
4.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由于省卫健委采用网上填报,请申报人仔细阅读相关手册,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三、申报注意事项
1. .项目起始时间为2022年7月1日,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2.项目如获立项,项目合同书中内容、目标、投入总经费原则上须与申报书一致,请谨慎填报研究内容及目标。其中,总经费指拟新增经费总额,不含已投入经费,如获立项,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申请的基金经费未获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需自行补足。
3.伦理审查由项目承担单位机构伦理委员会负责,所提交的伦理审查报告须包含明确的已通过伦理审查的结论,由伦理委员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伦理委员会公章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根据《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从事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医疗卫生机构均应设立伦理委员会,尚未设立伦理委员会的非医疗卫生机构须在申报时提交伦理承诺书(承诺书参考模版见附件2)。非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申请项目应提交说明,由本单位伦理委员会或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伦理委员会公章或单位公章。
四、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依时提交,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项目申报人3年内申报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将作撤销立项处理并通报,同时3年内不推荐其申报各级科技部门项目。
2. 申报项目不再统一组织查新。申报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决定是否查新,如自行查新的,可将项目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上传。
3. 附件1的《形式审查表》需填报完整,由各单位审核打钩盖章,装订在申报书后面一起报送。
4.申报材料经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后,下载申报书PDF文档,项目负责人申报人签名并经申报单位盖章后申报材料一式4份(A4双面,双针装订)和汇总表一并送科研院纵向处。
五.申报时间要求
1.院内遴选:请2022年11月10日前将申报书word版发到学院科研秘书邮箱fengmx@mail.sysu.edu.cn。遴选结果预计2022年11月17日前公布。
2.请获得学院推荐的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1月19日17:00前完成网上申报,学院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0日17: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请项目申报人提前提交,避免因网络或硬件等原因无法提交。
2.推荐单位网上推荐截止时间统一为2021年12月1日下午5时。
3.纸质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12月6日前交到科研院,学校统一盖章报送。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