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11-15

各位项目申请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论述、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和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粤港澳大湾区产学研创新协同,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现启动2023年度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工作(附件4),具体的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网址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首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与本学院科研秘书联系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方可进行申报。原已获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账号可以继续使用,如忘记密码联系科研秘书进行重置就可登陆申报。

      二、申报事项:

      1资助额度及指南要求请见专题指南(附件1),并按具体要求提供自筹经费;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的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提交的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书累计已达到2项(含2项)以上;同一项目已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厅其他业务专题或此前已在省科技厅立项的;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除外)不能申报新项目;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3.申报书需要提供附件材料清单(请见附件3);

      4.合作协议签订需通过合同管理系统(https://contract.sysu.edu.cn/)办理,办理时请在支撑资料中提交签字盖章的“中山大学境外科研合作项目申报承诺书”“关联关系审核表”扫描件(模板请见附件5-6)及申报书初稿。协议办理流程需预留15个工作日以上,请申请人安排好时间,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合作协议模板在申报系统下载)。合同系统审核通过后到科学研究院中山楼301房盖合同章,如未签署合作协议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5.每个项目必须附件上传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承诺函共2份(模板在申报系统下载);其中一份学院审核盖章交科研院留存;

      6.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7.经费预算请严格按(附件7)执行。

      三、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1月14日-2023年1月13日

      项目申报时间,合作协议学校盖章。科研秘书审核推荐时间,请项目负责人于1月11日前在系统提交。经学院审核,各项目于1月13日12:00全部提交到等待推荐单位财务审核状态;

      1月13日-1月20日12:00

      学校进行审查,并将修改意见及时反馈给老师,请老师在此时间进行修改,并于1月20日中午12:00前网上全部提交,下午17:00申报网将自动关闭。

 

 

中山大学医学院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