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山大学医学院优秀学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落实学校“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的人才培养目标,营造“学在中大,追求卓越”的良好校风学风,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学院将在2019年年底评选表彰一批在思想、学习以及第二课堂活动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并授予“中山大学医学院优秀学生”。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中山大学医学院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及全日制本科生。
二、奖项类型及参评条件
(一)品学兼优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身心健康,学习优秀,热心助人。
(二)突出贡献类: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在校级或校级以上学习竞赛和文体活动中表现优异,为学院和学校赢得荣誉。参评人选为获得校级一等奖或者省级二等奖以上的团队全体成员或个人。
三、名额分配
(一)品学兼优类:本科生按每个班级不多于1人向学院推荐;研究生按每个年级不多于1人向学院推荐。
(二)突出贡献类:不受人数限制。
四、评选程序
(一)成立评选工作委员会
2019年12月5日前,学院成立“中山大学医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委员会,负责本评选工作。评选工作委员会成员包括:院长、书记或常务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和学生代表等。
(二)发布通知
2019年12月5日,通过学院官网、青媒体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
(三)集体推荐
2019年12月25日前,由本科生各班级、研究生各年级或团队进行集体推荐,并填写《中山大学医学院优秀学生推荐汇总表》(附件)电子版打包后按“年级+班级+优秀学生推荐材料”命名(如:2019级5班优秀学生推荐材料)后发至学院学工办邮箱: yxyxgb@mail.sysu.edu.cn。
(三)学院评选
2019年12月27日前,学院评选工作委员会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四)名单公示
2019年12月28日前,在学院学院官网、青媒体微信公众号公示初步推荐名单,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五)结果公布
2020年1月3日前,经公示无异议后,在学院学院官网、青媒体微信公众号公布最终推荐名单。
(六)表彰获奖学生,发放荣誉证书和奖品
2020年1月上旬,举行获奖学生代表座谈会,表彰获奖学生,发放荣誉证书和奖品。
五、其他
(一)本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学生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从评选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评选工作委员会提出书面意见。评选工作委员会在接到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最终答复决定。材料可送至以下地址:东校格致园三号1105医学院党政办或北校红楼前座126医学院学工办。
中山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2月5日